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4:53:05 283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对管辖异议被驳回的,应当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调解相关文章
  • 仲裁仲裁的效力有异议吗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2023-08-05
    400人看过
  • 不服仲裁管辖异议裁决如何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我国的仲裁为一裁终局的模式,所以在做出仲裁后是不能在继续诉讼的,但对仲裁不服如果符合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再向法院进行起诉。一、不服仲裁管辖异议裁决提出异议的程序是什么?对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则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作出相应的限制,排除当事人对指定管辖和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异议,即管辖权异议的客体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依当事人申请的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而这些管辖规则都发生在第一审程序中。1、仲裁委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2、提出期限:如果申请人发现仲
    2023-02-25
    395人看过
  •  仲裁与裁决的差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和判决是民事诉讼中的两种不同方式,仲裁解决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实体法律关系问题。两者的依据、作出依据的时间、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仲裁解决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程序性问题,其目的是使人民法院能够有效地指导诉讼,清除诉讼过程中的障碍,推动诉讼工作的进展。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
    2023-10-06
    490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驳回或者不予受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关于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期限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重新计算。3、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4、本规定施行前已经执行终结的执行案件,不适用本规
    2023-05-01
    386人看过
  •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怎么办?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的处理方式:1、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2、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认为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如果认为仲裁机构不明确,仲裁协议无效的,应当依法受理。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仲裁事项专门签署协议,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仲裁条款。涉外仲裁协议一般应规定仲裁机构及适用的法律。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选择国外仲裁机构;既可以选择适用中国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其它国家的法律,但一般应选择自己了解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在有些国家,仲裁被规定为诉讼的先置程序,如双方有仲裁协议,起诉后法官会要求先进行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直接进行仲裁,以
    2023-08-03
    207人看过
  • 未及时作出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未及时作出仲裁裁决怎么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处理。二、仲裁委终止审理的两个条件第一,逾期未作出裁决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审理期限”中的期限可以分为一般期限45日,以及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并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的60日期限。超过上述期间未能作出裁决,即为逾期未作出裁决。实践中,应当尽量避免未能及时组庭或者开庭,或者开庭后却未能及时裁决等现象,确保不损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第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基于“仲裁前置”的制度设计,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获得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会在区分情况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受理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案
    2023-06-03
    486人看过
  • 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怎么执行
    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支持的请求,可以当当地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庭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时间大概6个月。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有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之分。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附: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2023-03-16
    228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对管辖权的异议如何
    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怎么办如果您不同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仲裁诉讼,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对管辖权无异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未经登记的用人单位,其出资人所在地、开办单位所在地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发生变更的,为受理后用人单位所在地,争议仲裁的管辖权不会改变当事人应当在抗辩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对管辖权的异议被驳回,他们应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法第4条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双方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在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申请仲裁,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争议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
    2023-05-07
    10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后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日期)
    在我国,劳动仲裁院判定后,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劳动仲裁院判定后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手续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仲裁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由于我国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2、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包括仲裁裁决书(正本)、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仲裁协议书或者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以及人民法院规定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被执行人在国外的,按其所在国法院
    2023-06-04
    480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提出时效应当在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规定是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之下是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
    2023-06-04
    219人看过
  • 提交什么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事项:(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什么资料申请劳动仲裁要带的材料是: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人民法院如何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提起民事诉讼要做好以下准备事项:(1)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
    2023-02-13
    245人看过
  • 仲裁前置是否必须作出仲裁裁决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劳动争议诉讼,而是必须经过仲裁程序,然后在法定期限内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是否意味着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须以仲裁委作出的判决为前提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下列情形: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的;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的,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的,依法予以受理
    2023-04-22
    118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怎么办
    此时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仲裁协议确定的事项,仲裁机构也只能就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而仲裁机构仍予受理并作出裁决,或者虽然当事人确定了申请仲裁的范围,但仲裁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的范围,则此仲裁裁决也应予撤销。仲裁裁决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提起仲裁并不会消灭起诉权。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仲裁裁决作出后,人民法院对其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此时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作出的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此时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不会受理。一、什么条件可以撤销仲裁裁决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
    2023-02-22
    340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后仲裁费会退吗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回。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撤诉吗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开庭前可以撤诉。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能撤诉吗劳动者或者是企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诉。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三、申请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申请
    2023-04-01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裁决书,并按照裁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则可以继续进行裁决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 更多>

    #仲裁调解
    相关咨询
    • 仲裁仲裁庭工作日内可以提出仲裁裁决书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
      1,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2,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提出。 3,《仲裁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
    •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另一方可以提出仲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
      有仲裁协议,一方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另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有管辖权的仲裁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也有的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法律上规定这两个地区的仲裁都有权利受理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
    • 仲裁仲裁裁决中可否适用执行异议之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
    • 仲裁裁决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撤销仲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2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应当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
    • 仲裁仲裁的效力有异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仲裁协议的异议,在实践中主要是两种情形,一是对仲裁协议是否存在有异议,二是对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存在异议,正是因为存在两种情况就需要区别对待了。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仲裁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 第二、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第三、应当在仲裁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