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出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07:30:14 476 人看过

一、股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出资

股东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出资。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使用货币进行出资,也可以使用非货币的方式进行出资。例如: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方式。但不论使用何种方式进行出资,都需要办理交付手续,出资后,股东可以享有股权,但是丧失对出资物的所有权。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的出资责任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

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

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

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出资连带责任。

即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

三、股东出资证明书一般包括哪些事项

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内容包括有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该与居民身份证上或护照上的相一致;如果股东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或法人的,在出资证明书上应记载该机构、部门或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的姓名记名。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名称。出资证明书中对公司名称的记载既有利于股东行使股权又有利于公司对股东的管理,没有公司名称难以说明该出资证明书是何公司的出资证明书。

2.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即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该与居民身份证上或护照上的相一致;如果股东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或法人的,在出资证明书上应记载该机构、部门或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的姓名记名。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并由董事长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抽逃出资股东身份否定怎么进行
    对于否定抽逃出资股东的情况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处理,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结果使其丧失股东的身份,这样公司的注册资金仍然保持充足,不损害他人利益。《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一、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为直接造成了公司其
    2023-02-19
    160人看过
  • 股东的出资能否分阶段进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现行的出资认缴制度,只要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认缴出资,股东就可以一次足额或者分期认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的新增资本的出资额,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认购新股的股东,适用本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处理。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性财产应当重新验资,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
    2023-05-07
    285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以实物形式进行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但股东以房产或者其他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的实物出资,应当配合公司完成产权转移,以认定股东完成出资。大股东可以强制小股东退股吗1。股权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其他股东不得强制股东退股,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据此,一般情形下,大股东不能强制要求小股东退股。2。如果某个股东出资期限届满但根本未履行任何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将其除名。《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
    2023-07-06
    459人看过
  • 股东未按照出资额履行出资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东出资不到位分为有限制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到位会坐牢吗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会坐牢要看实际情况。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内部责任。1、向公司补足出资;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
    2023-07-07
    191人看过
  • 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公司应该如何应对?
    股东未依照章程依法缴纳出资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股东权利;5、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怎么知道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资可通过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看到。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
    2023-07-02
    193人看过
  • 股东未按照出资义务怎么承担股东责任
    一、股东未按照出资义务怎么承担股东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出资的,公司其他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催告失权催告失权是指对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认股人,公司或发起人可以催告他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就丧失认股人权利,
    2023-04-27
    122人看过
  • 出资瑕疵能进行股东认定吗
    可以。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分红股是指什么“分红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俗称“干股”。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分红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分红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
    2023-03-17
    301人看过
  • 股权比例是否必须按照出资额
    这个先不看注册资源,按照你说的现在公司的投前估值是1000万,A独资,那么新股东B拟增资1000万元,应该占股50%。公司章程上B约定的认缴出资也应该是2000万元。一、什么是股权出资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行为。新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其在其他公司的股东权益转让给新公司,使其成为新设公司财产的一部分。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二、股权出资的法律标准1、作为股权出资标的的股权应当权属完整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包括财产性权利的自益权和非财产性权利的共益权。出资主体要以股权出资,其必须对出资股权具有合法所有权。在股权出资中,由于股权的取得涉及到出资行为、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登记、持股(出资)证明、工商注册登记等一系列行为和
    2023-03-17
    71人看过
  •  股东如何按照规定的程序退股?
    在股东提出退股时,公司可以与股东就股权收购价格进行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权。此外,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使事先约定好的价格更加灵活。如果股东与公司或其他股东就股权收购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讼成为最后的选择。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首先,我们需要就股权的收购价格进行协商。经过双方的充分讨论和谈判,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就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来收购股权。第二,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由于公司的财产价值是随时变动的,事先约定好的价格可能会高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也可能会低于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实际价格,有时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偏差。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是比较灵活的做法。第三,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
    2023-10-22
    39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按照注册资本进行的吗
    股份转让的价格基本上很难看到是按照注册资本金额来的,因为还有经营后的盈亏和未反应在表中的商誉之类的其他因素。一般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除非该价格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公司能回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吗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不可以回购公司股权,但是股东在对股东会重大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投反对票时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也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是可以收购公司股份。二、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鉴于条款: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2、目标公司介绍: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3、出让方情况:出
    2023-06-24
    24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股东出资不足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资格和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股东被载入其中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但是,股东未实缴出资时仍有权转让股权。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仍需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注册登记,只要股东被载入其中,即使未经合法除权程序,也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此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未 履 行 出 资 义 务 的 股 权 转 让 风 险股权转让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常见的一环,但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风险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以其出
    2023-09-01
    408人看过
  • 公司股东分红以及认购新增资本是否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进行
    公司股东分红以及认购新增资本是可以不按出资比例进行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股东享有哪些权益呢股东享有以下权益,具体为:1、公司的定期分红;2、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5、股东知情权;6、公司剩余财产的盈余分配权;7、优先认购公司新资本;8、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合伙做生意股份怎么算股份是股东或者合伙人利润分配的依据。如果注册的是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企业的设
    2023-03-25
    484人看过
  •  离职流程:按照规定进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员工在离职时需要遵守的离职周期和离职管理交接离职手续的办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必须有书面文件资料存档,否则视为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未解除。同时,离职交接内容还列举了与本部门间的工作交接、与行政部间的门禁卡、名片、工装、办公用品、电脑、车辆的交接、与人力资源部的制度文件交还等内容。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有一定的离职周期,这个周期根据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所差异。2、离职管理交接离职手续的办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必须有书面文件资料存档,否则视为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未解除。3、离职交接内容离职交接包括与本部门间的工作交接、与行政部间的门禁卡/名片/工装/办公用品/电脑/车辆的交接、与人力资源部的制度文件交还等。 离 职 管 理 : 规 范 流 程 确 保 权 益离职管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涉及到员工权益的保障和维护。为了规范离职管理流程,确保员工的合
    2023-09-02
    370人看过
  •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
    按照规定原始股东如何缴税?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一、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2023-06-02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按照规定未出资股东怎样退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
    • 股东出资是否按照公司法条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4
      符合。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公司股东出资按照什么规定来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7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依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与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另有规定的除外。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否则,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与货币估价并可
    • 股东退出是按照出资退还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4
      退出采取股权转让或者减资的方式,至于退出的价格,的由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确定,减资由股东会决定。从公平原则,如果股东已经实缴出资了,如果没有亏损,应退还。
    • 股东出资虚假出资惩罚是否按照什么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0
      1.民事责任。 (1)对内责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