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一户多宅有哪些合法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9 23:06:49 56 人看过

一、农村宅基一户多宅有哪些合法处理方式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哪些农村村民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三、农村宅基地私自占用道路怎么举报

1.可以向村委会、乡镇政府举报,请求处理;

2.可以向派出所举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3.侵害正常通行权利严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n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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