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相关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0:23:04 472 人看过

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同时使用。征收集体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计算。

3、《分类表》没有列出的开发园区参照所在城镇或邻近城镇的标准执行。

4、各地征地补偿不得低于《标准》。各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标准》和《分类表》,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制定本地区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5、《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公布实施之前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的征地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原有关规定办理;《标准》公布之前已完成听证程序,征地补偿款已预付的征地项目,在《标准》

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的,征地标准可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6、由于行政区域的调整或其他原因,个别村确实未达到所在镇的类别档次水平的,在上报征地材料时,应对上报的征地补偿标准说明理由,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

7、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标准》和《分类表》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8、《标准》及《分类表》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层出不穷,那么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1、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农民最关心的就是最新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那么,农村征地赔偿标准由哪些方面构成,又是计算的呢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5)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上的附着物还有还有青苗等等进行补偿。如果说原先的土地是用于营利的,那么相对应的补偿就应该更高些。这个都是相对来说的。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对于农村的建设也不断加强,所以对于征地补偿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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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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