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亲家将钱借给他人,并得到一张借条,待出借人凭借条向借款人索款时,借款人却辩称没有借钱,而且借条不是他写的,待出借人找到借条书写人时,借条书写人讲根本没有借过钱。近日,通州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蹊跷的借贷官司。
2004年2月,原告李某某的亲家顾某讲章方明因经营需要要借钱,原告李某某即将20000元交给了顾某,顾某将一张借条交给原告。后顾某死亡。借款到期后,原告凭借条向章方明索要借款时,章方明否认借款的事实,并说借条不是自己所写。后经了解,才知借条系邻村的金某所写,原告即找到金某,而金某则大喊冤枉,其承认借条是他所写,但认为是那天走到顾某家门口时,应顾某的要求写一张借条的格式,并根据顾某的口述,写下了这张借条,而且借款人“章方明”也是按顾某说的谐音写成了“张法明”。原告李某某索款无着,不得不将章方明和金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被告章方明通过顾某向其借款20000元,被告章方明对此予以否认,原告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而原告提交的借条非章方明所写,因此,原告要求章方明承担还款责任依据不足;借条虽系被告金某以“张法明”名义所写,但根据原告李某某及被告金某的陈述,原告并未将20000元交给被告金某,原告以借条系被告金某所写为由要求其承担责任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法官释明之下,原告李某某无奈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随着市场经济交往的频繁,民间借贷纠纷日趋增多,作为出借人,出借钱款时一定要谨慎,要做到一、对借款人出具借据一定要当面看清,最好让借款人亲自书写,担保人亲自签名,如借款人、担保人确实不能书写时,也要让其本人捺指印,指印要清淅;二、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名字要书写正确,要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不能以同音字或音近的字替代;三、出借人自己不识字的不能独自借款给他人,如要借款给他人时,一定要有一个识字的、与双方均无利害关系的中间人在场;四、增强出借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以防民间借贷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埋下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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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钱不知道去哪了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6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借贷双方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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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写了谁是借款人钱是不是就应该还给谁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夫妻单方借款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看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如果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还款的义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理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不以谁签字为准。在认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可以从以下四点确定:第一,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第二,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三,债务的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第四,夫妻之间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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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钱借给别人不还, 不知道是谁借的怎么办?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首先要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未过诉讼时效,可以先行起诉,然后申请执行。主要是要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以后再考虑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则另当别论,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催收。因此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的债务时,如果找不到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