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嘉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嘉公司)职工丁某与张某在上班时发生争吵,张某受伤就医。此后,公司向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去年年底,张某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今年2月,公司因不服工伤认定书,向嘉定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今年4月,海嘉公司在收到嘉定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维持工伤认定书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向嘉定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昨天,这起行政诉讼案在嘉定区法院公开审理,与原告对簿公堂的是人保局局长陈技,这是他第3次代表该局坐在被告席上应诉。
张某受伤后因其向海嘉公司提出报销医药费的要求,海嘉公司出于医疗费用报销等原因就张某所受伤害向区人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两个月后,区人保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张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丁某和张某发生争执后,海嘉公司将两人辞退,张某以自己所受伤害属工伤为由,要求海嘉公司支付单方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庭审中,海嘉公司认为丁张是互殴造成双方受伤,不属于张某为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互殴造成的伤害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工伤,因此要求撤销区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重新作出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而区人保局则认为海嘉公司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没有提出不认为工伤的意见和相应的证据。张某所受伤害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所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此案将择日判决。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陈技,问他有没有考虑过这个官司万一输了怎么办?陈技说:输了就要更好地寻找自身薄弱环节,以便将来更好开展工作。我们应该做到公正公平,也应该能平心静气接受大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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