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01:58 384 人看过

一、定西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二、定西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受理条件

船舶发生内河污染事故。

三、定西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定西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办理材料

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苏联发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建立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为保护水环境,完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自2008年11月1日起,江苏省将对在其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油船、化学品船实施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石油污染造成的污染损害、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碰撞造成的污染损害,均包括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预计到年底,油轮、化学品船参保数量将达到3500艘,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风险限额将达到115亿元,保费收入将超过3000万元I.推进船舶污染责任保险的背景和主要工作江苏是水运大省。长江段和内陆水域通航密度居全国首位。2007年,仅长江江苏段就有80万艘船舶进出港口,日均流量为2500。同时,长江江苏段有170多个危险品码头,每天有300多艘危险品船舶航行和作业,30多万吨危险品通过。船舶交通事故造成重大水污染的风险很高。长江江苏段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取水口。是江苏沿江八市的主要饮用水和工农业水源。有68个主要饮用水取水口,承担了长江沿线90%以上的饮
    2023-05-07
    466人看过
  • 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制度
    什么是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制度呢?调查官是干嘛的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对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制度做了详细的介绍,让您能知道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到底是干什么的。一、什么是船舶污染调查官制度在颁布实施的《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和《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管理规定(试行)》,对中国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行为进行了规范,统一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并建立起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及培训制度。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是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资质管理制度是交通部海事局为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工作、加强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对外建设、提高船舶污染事故调查业务水平的一次有益探索。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为取得船舶污染事故调查资格、可组织实施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工作的海事执法人员。二、船舶污染调查官的职责发生船舶污染事故后,只有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官才有资格组织实施事故的调查处理。没有取得调查官资格证书的
    2023-06-06
    4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根据什么依据认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根据什么依据认定责任交通事故根据下列依据认定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期限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复核期限是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
    2023-08-04
    377人看过
  • 船舶污染是怎样的
    船舶污染源的分类海洋的污染物和污染源来自各个方面,但船舶是直接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可分为以下6个方面:(1)废气污染。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有烟尘、VOCS、NOX、SOX等。(2)石油污染。由船舶航行引起的油污染有两类:第一类是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有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第二类是由于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从燃油舱或油舱货舱溢出石油。在石油污染中,最为严重的是油船泄漏,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3)有毒液体的污染。在液体化学剂制品运输船上,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源有:从舱内排出的压载水和洗舱水;机舱污水井内(在该舱内装有有毒液体的装卸机械和设备积聚的舱底水:用于清除船上泄漏的液体的各种材料;货物的应急排放,如碰撞、火灾、天气影响、救人等。(4)海上包装有害物质的污染。在船上用集装箱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
    2023-04-29
    400人看过
  • 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二、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
    2023-05-19
    264人看过
  •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等情况做出的公文书,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推定为真实。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怎么规定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与乘客无关。应当由出租车司机承担交通事故的责
    2023-12-10
    279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船舶污染排放标准是多少?
    一、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和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的外国籍船舶。标准包括:①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②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大肠菌群);③船舶垃圾排放规定。二、排放规定1、船舶排放的含油污水(油轮压舱水,洗舱水及船舶舱底污水)的含油量,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船舶含油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紧急处理排放区域排放浓度(毫克/升)内河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内海域不大于15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不大于1002、船舶排放的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船舶生活污水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毫克/升)项目内河沿海(距最近陆地4海里以内)沿海(距最近陆地4~12海里)生化需氧量不大于50不大于50悬浮物不大于150不大于150无明显悬浮物固体大肠菌群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250个/100毫升不大于1000个/100毫升3
    2023-06-06
    128人看过
  • 新的医疗事故责任责任认定标准和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医疗诉讼的责任认定一般有三种:法官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责任分为三种: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划分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责任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判定是怎样的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
    2023-06-28
    155人看过
  • 船舶污染有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船舶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涉及两大方面——空气污染与水污染。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剖析:首先谈及的便是大气污染。船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将会释放出诸多废气,而这类废气成为了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具体包括工业烟雾、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X)以及颗粒物等。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使用的是符合环保标准的燃料,其所含有的污染物浓度仍远远超过了汽车排放水平。其次,我们来关注水污染问题。船舶所产生的各类水污染源包括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船舶废弃物、洗舱水、化学制品以及废气等等。这些污染物对于海洋生态系统、人类健康以及海洋生物链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除此之外,船舶污染还涵盖了石油污染、有毒液体污染、海上包装有害物质污染以及船舶废弃物污染等多个层面。为了有效降低上述污染程度,已经实施了多项针对性措施,例如推广使用低硫燃料、安装尾气处理设备、提升岸电利用率以及积极推动使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2024-05-19
    425人看过
  • 东莞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办理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5年修正)(2004年)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2014年)全文条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3
    2023-05-28
    139人看过
  • 船舶污染的特点
    一、什么是船舶污染船舶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和其他海上经济活动、损害海水使用质量、破坏环境优美等有害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二、船舶污染的特点1、直接污染海洋环境。与陆地污染源不同,船舶污染是船舶逸漏或不正当排放污染物质于海洋,而不是通过船舶专门将陆上有害物质倾倒入海中。2、船舶污染物质通常是运输中的有害物质和船舶清除垃圾、船上人员生活污水,但最主要是油类物质。据估计每年由于石油运输活动排放到海洋中的石油高达100多万吨,而由于人类其他活动泄入海洋中的石油仅为此数字的十分之一。3、船舶污染是一种特殊的海上侵权行为,属于环境侵权行为。在这种侵权行为关系中,与船舶污染有关的人为侵权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和对环境污染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污染受害人为沿海国家、当地政府、居民、渔
    2023-06-06
    256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依据罪 责任认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
    2023-03-07
    90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的认定依据: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罪行侵害的对象包括人身和财产;其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存在过失。根据所提供的内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该罪行侵害的对象包括人身和财产;2.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存在过失。 素 材 中 提 到 了 一 般 主 体 是 否 可 以 构 成 重 大 责 任 事 故 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主体是指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只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不慎造成火灾等。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涉及到的伤亡事故和严
    2023-09-02
    322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处置的认定是怎样的法律依据
    污染环境罪处置的认定方法如下: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2、主体为一般主体;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环境污染如何认定?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等。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
    2023-03-11
    44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防治条例依据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未如实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机关或者海事管理机构反映情况和提供资料,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调查取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船舶油污污染责任是三年还是6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海商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发生油污的船舶小于二十总吨时,
    • 第六十条船舶防治船舶污染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0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防治船舶污染的条例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船舶污染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