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的组成形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01:40:19 221 人看过

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一、外资企业的定义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二、外资企业的优势

独立自由地开展母公司的全球战略,不需要考虑中方投资者的因素。

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代表处一样有诸多限制。

以人民币作为收入向客户开人民币发票。

人民币利润转化成美元向境外母公司汇付。直接在中国雇佣员工。

保护知识产权,专有技术。

不需要与其他方分享利润。

操作上、管理上、在未来的发展上都更有更高效率。

三、外资企业的营业范围

在项目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外商独资企业的营业范围。在中国所有行业的营业范围都是限定的十分严格、精确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在其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商业活动,此范围会在营业执照上标明。如需修改,要进行申请并取得批准。当然,需要与审批部门有一定的协商以授予较宽的营业范围。以咨询公司为例,其营业范围包括:投资咨询,国际经济咨询、贸易信息咨询、市场营销咨询、公司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等。

四、外资企业的形式

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

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

的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资企业相关文章
  • 外资企业清算组怎么成立
    一、外资企业清算组怎么成立企业进行清算,应当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权力机构任命。经企业权力机构同意,清算委员会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办理清算的具体事务。二、外资企业注销的清算方案(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即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
    2023-06-06
    328人看过
  • 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吗
    一、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吗1、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这种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之处是具有创立容易、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公
    2023-08-09
    189人看过
  • 资产重组所要求的大企业集团组织形式
    大企业集团要能够在资产重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在其组织形式上充分考虑资产重组的要求。实际上,资产重组就是资产所具有的一个内在特征,即资产的流动性,因而大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必然要反映它的这个内在特征,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有利于资产流动是大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应有之意。所以,我们在这里强调大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要反映资产重组的要求,企业经营命运的要求,构建良好的企业家选择机制,并以此作为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内在构成部分。第三,大企业集团要真正能发挥资产重组的功能,还必须形成一套良好的企业组织结构。其中包括:(1)集团与所属企业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形成以产权关系界定责权利关系的母子公司。按照产权关系纽带原则的要求,应是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指派董事长及监事:子公司董事长作为集团公司人员,以首席产权代表身份担任子公司法人代表;监事长也属于集团公司人员,组建带有子公司体制外性质的监事会,从而实行真正的产权代表责
    2023-06-09
    325人看过
  •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有什么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一般情况下,企业组织形式分为三类,即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从法律角度讲,公司企业属法人企业,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其它角度进行,比如,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分类的第二个层次是在公司企业内部进行划分的。这个层次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及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因此,投资者在组建企业时必须考虑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股份
    2023-03-03
    455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差异
    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人为个人,属于非法人组织,且该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制企业则是法人组织,股东人数可以有多个,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全部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因此,这两种企业的法律地位、债务承担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差异在于,前者只有一个投资人为个人,属于非法人组织,且该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后者则是法人组织,股东人数可以有多个,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则以全部财产承担企业债务的无限责任。 个 人 独 资 与 公 司 制 企 业 : 投 资 人 责 任 与 公 司 规 模个人独资和公司制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在投资人责任和公司规模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破产,投资人只需承担其个人财产的损
    2023-09-06
    158人看过
  • 不同的组织形式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企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有大量的新企业注册。与此同时,大量企业因各种原因被迫关闭。一个企业能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成功,不仅关系到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还关系到企业成立之初的各项规划。税收筹划是企业最重要的筹划之一,对组织形式的选择进行积极的筹划是必要的一般来说,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公司、合伙和独资三种类型。从法律角度看,公司为法人企业,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此外,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例如,可以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企业组织形式的第二级分类是在公司内部划分的。这一层分为两对公司关系,即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税收水平。因此,投资者必须考虑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对企业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比较选择。国家对公司在企业环节的营业利润征
    2023-05-07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 更多>

    #外资企业
    相关咨询
    • 外资企业的组成形式是哪些?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合资经营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8
      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3)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
    • 外商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分为哪几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 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主要形式,我国对于中外合资企业的形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第四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
    • 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形式?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