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析产起纷争妇女用法维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09:23:37 452 人看过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案。

家住勐海县勐遮镇曼扫村民委员会曼挡小组的原告刀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于2006年6月认识后,同居生活了近3年的时间。但从2009年3月28日开始,被告杨某某常无故对原告刀某某进行打骂。为此事,刀某某与杨某某住所地的调解员来进行过调解,但没有成效。刀某某认为自己已无法再与被告杨某某共同生活,但杨某某又不愿意公平分配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及收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刀某某将杨某某诉至勐海县法院勐遮人民法庭。

在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法庭审理中,双方对同居生活期间所共有的家庭共同财产、财产折价及共同债务均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并且互相埋怨责怪。承办法官在稳定了双方的情绪后,耐心地向原、被告一一核实,最终明确了财产数量、共同财产的折价及双方的共同债务。之后,承办法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被告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被告杨某某最终同意给付原告刀某某同居期间的财产折价款1万元,同居期间大部分共有财产由被告杨某某享有,并负责偿还同居期间所有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家庭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库伦旗妇联四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库伦旗妇联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多项积极措施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办好办实事,得到了广大妇女儿童的一致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努力构筑妇女儿童维权网络。今年在全旗8个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旗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及六家子法庭、额勒顺法庭作为妇女儿童维权法庭,进行挂牌工作;旗医院和蒙医院被确定为妇女儿童维权伤情鉴定中心,各村组建了由妇代会主任牵头的村民矛盾调解小组。开通了三条法律援助热线,调整了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的组成人员,妇联干部有5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家庭暴力投诉站的职能作用,真正为妇女儿童解难题办实事。二是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为妇女儿童解难题。旗镇两级妇联是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主要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我们按照热情接待、积极协调、尽快解决的原则,今年以来旗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62
    2023-06-06
    97人看过
  • 抚养权争夺战:分析女方维权方法
    收集相关有利证据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取证的基本条件。夫妻双方在离婚案件中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素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获得这方面的证据更为重要;2、父母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过去孩子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照顾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3、儿童生活环境取证。处理离婚案件中儿童抚养问题的原则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一方靠近学校,或者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最有利,当然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4、考虑到法官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5、孩子的意见很重要。离婚后女方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2023-07-11
    149人看过
  • 维护妇女权益的时代意义
    维护妇女权益,重视妇女作用,维护妇女权益有什么时代意义?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就是要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就是要全面促进妇女发展。一、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处于平等的地位。我国宪法始终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从根本上体现了对妇女尊严的肯定,使男女平等实现了从法律上的公正到事实上的公正。要在承认和尊重性别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是用男性的价值尺度和行为方式要求女性,而是在尊重性别差异的基础上追求性别间在尊严、价值、权利、责任和机会方面的平等。要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特殊权益保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性别偏见与歧视仍然存在,男女两性占有资源不平等、不平衡的现象比较突出,男女两性在自主意识和竞争实力上存在差距。要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
    2023-06-06
    416人看过
  • 创新工作方式维护妇女权益
    昨日下午,省妇联妇女工作惠州调研座谈会召开。省政协副主席、省妇联主席温兰子出席座谈会,了解5年来我市妇女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受到市委副书记陈仕其的热情欢迎。听取市、县(区)妇联工作汇报后,温兰子表示,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联工作,全市各级妇联创新工作观念和载体,积极发挥服务、引导、组织的作用,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温兰子提出,惠州要进一步创新妇女工作方式;要维护妇女的权益,多为妇女着想,让广大妇女得实惠、普受惠、常受惠;要总结各县(区)经验,整体推进,为全省妇女工作提供经验。温兰子还传达了全国妇联当前的工作重点。据了解,5年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联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过去5年,全市共培训妇女21万人次,帮助2.2万名农村妇女实现转移就业;各级妇联共筹资400多万元,资助贫困女童2574人次,援助特困单亲母亲家庭2198户,援建母亲安居房58套;市区评
    2023-06-06
    305人看过
  • 妇联搭建法制化平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把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做到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确实保障妇女儿童各项权益早日实现。近年来,河北永清县妇联结合实际和妇女特点,从构建法制化维权工作平台入手,探索具有时代特色的妇联维权工作新路子,切实实现了妇联维权工作法制化。一、参与立法,从源头依法维权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如: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儿童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状况)提出建议和对策,为制定法律法规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力争把妇女群众的合理意见、要求纳入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中去,促进问题得到解决。切实使妇联成为有关部门和立法决策的必经程序,相当程度上增强了妇联对人大立法、政府制定公共政策和措施的影响力,有力促进妇女儿童问题得到重视。二、构建维权网络,形成依法维权工作格
    2023-06-06
    166人看过
  • 婚姻家庭权益成妇女维权热点
    热线显示,我省妇女反映的婚姻家庭类权益问题涉及家庭纠纷、配偶有外遇、家庭暴力、同居、离婚咨询等。特别是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成为婚姻家庭类问题的热点、难点。婚外恋已成为影响家庭稳定的重要因素。在该中心接听的该类热线案件中,配偶有外遇、重婚或同居类案件占22.3%。此外,妇女在财产方面的权利被侵害的现象也越来越多,突出表现如出嫁女土地权益等问题。据了解,省妇联所处理的婚姻家庭权益类热线案件中,大多数带有一定程度的家庭暴力。据统计,仅直接投诉家庭暴力的案件便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热线案件的32.8%。
    2023-06-07
    108人看过
  • 赔偿金分割起纷争法院细分维护各方权益
    花季少女不幸触电身亡,围绕其死亡赔偿金的分割问题,生父、生母、继母打起了官司。11月23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共同共有纠纷,一审判决原告郭某连分得死者邓某死亡赔偿金64229.50元,被告邓某祥分得死者邓某死亡赔偿金74229.50元,第三人肖某英分得死者邓某死亡赔偿金10000元。原告郭某连与被告邓某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有一女邓某,2001年5月,原、被告离婚,邓某由被告邓某祥直接抚养,原告一次性支付了其抚养费。2008年2月18日,被告与第三人肖某英登记结婚,二人共同直接抚养邓某。2009年9月19日,邓某触电身亡,案外人薛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160000元。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要求依法分割补偿金,遭到被告拒绝。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因意外事故死亡,其父母依法享有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的所有权。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近亲属依据公民死亡这一事实获得的物质性赔偿,与死者生前存
    2023-04-22
    462人看过
  • 离婚妇女居住权保护探析
    涉及房屋纠纷的离婚案另一个特点是离婚诉讼涉及公房承租纠纷时,公房最终归属给男方的比例很大,且原配偶双方的未成年子女又多随母亲生活,说明现阶段对于离异妇女住房承租权尚难以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在1998年全年受理的涉及公房承租权纠纷的105件案件中,房屋最终归属男方的占57.142%,房屋最终归属女方的仅占39%;其余的为3.8%。而在这类涉及公房承租纠纷的105件案中,其中当事人有未成年子女的75件,而子女随母亲生活的又占69.3%。在1999年1至8月受理的公房承租权纠纷的45件案件中,房屋最终归属男方的占68.88%,而最终归属女方的仅占31%。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26人,而子女随母亲生活的高达73%。显然,房屋的归属与母亲带子女生活对住房的需求数量是相对呈反比趋势的,说明目前对妇女、儿童公房承租权法律保护的力量是比较微弱的。原因在于,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大多由男方取得。妇女的这种不利地位突
    2023-06-08
    307人看过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性
    昨天专家自平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9个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一年以来,审结千余案件,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生效裁判文书的及时履行,有效化解了各种纠纷,在彰显法律公正性的同时凸显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性。昨天专家自平谷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9个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一年以来,审结千余案件,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3年9月,平谷区人民法院创新举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设立9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中心,民事、刑事审判同步走,采取调解优先、办理优先、救助优先三项司法举措优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平谷区妇联、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四个部门联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提升案件巡回审判的比例、提升法制宣传的规模、提升妇女儿童维权的意识、提升干警化解纠纷的能力、提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平谷区人民法院将女性权益保护工作向诉讼前延伸,定期举办婚恋法律知识
    2023-04-24
    276人看过
  •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下的我国妇女权益概述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文化教育权益、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和婚姻家庭权益六大权益。政治权利主要表现在可以与男性一样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及管理社会事务,同时也规定了国家应当积极培育和选拔女干部。对于文化教育权益,主要是指女性有和男性一样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有哪些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规定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三十条明确: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023-06-30
    178人看过
  • 国家鼓励妇女什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采取如下措施:1、和侵权者直接交涉;2、向相关维权协会申请保护权利;3、向行政机关申诉;4、向仲裁机关仲裁;5、向法院起诉。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靠自身的法律知识实力,通过实施自卫行为而对自已被侵害的人主张民事权利,能协商解决的,就依法协商解决。现在是提倡和谐社会,必须以和为贵。在双方不能和解的时候,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求助,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向被侵权事件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第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
    2023-08-12
    158人看过
  • 加强妇女维权意识,为妇女维权提供司法保障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充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塔什库尔干柯尔克孜县人民法院采取四个加强,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妇女维权案件,使涉案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文明热情接待。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对妇女维权案件给予尽快立案。针对来访妇女文化、法律知识欠缺,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立案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二是加强民事审判,注重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第一要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及时审理好妇女维权的民事案件。在塔什库尔干县离婚案件较多,充分考虑女方对婚姻的态度,无过错的提前下,在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住房分配、经济帮助等方面注重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到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保障合法权益;赡养、抚养纠纷案件,则采取巡回审理,宣
    2023-06-06
    499人看过
  • 河南法院全方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案件的现状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维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加强学习,增强维权意识,提升业务素质。该院党组对维权工作高度重视,在加强审判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审判人员认真深入学习两法两规划。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座谈会和专题发言等方式,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机构,充分保障妇女的诉权。在民事审判庭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实体权利。对强奸,侮辱,强迫、组织、容留卖淫及拐卖、拐骗童等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刑事案件,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
    2023-06-06
    186人看过
  • 妇女财产权益及内容
    财产权益,是指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民事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妇女作为公民这一广泛民事主体的一半享有与男子同等的财产权力。妇女财产权益主要包括的有:财产所有权;财产继承权;承包经营权;采矿权;宅基地使用权;相邻权;抵押权;值权;留置权;典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力;债权;接受扶养、抚养赡养的权利。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规定: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第三十一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第三十四条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
    2023-04-26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 更多>

    #家庭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维护妇女权益,家庭纠纷暴力,财产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家庭暴力,你应当报警。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的。
    • 破坏妇女合法权益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2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妇女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一是由行政机关按行政程序保护妇女权益,如公安机关依法对妇女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 二是由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保护妇女权益; 三是向妇女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投诉而寻求救济,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四是碰到特殊问题就须向有关具
    • 妇女在学习运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了解该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包括: (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当前,针对妇女的各种形式歧视依然存在,侵害、虐待甚至摧残妇女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妇女群体由于特殊的生理特点和在人类繁衍活动中的所承担的特殊职能,还具有某些不同于男性的特殊权益需要特别保护。要通过立法将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2)促进男女平等。当前我国两性发展水平仍然不平衡,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
    • 妇女可以维护哪些权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妇女可以维护政治文化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财产权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权等。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比如平等就业权、享有特殊的劳动安全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平等的财产继承权、选择婚姻的自由、单位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依法为受家庭暴力迫害的妇女提供救助、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合法权益受侵害后可以申诉、控告和检举等权利。 《妇女权
    • 分家析产纠纷怎么维权(分家析产纠纷起诉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7
      分家析产纠纷牵涉所有财产共有人,要列明所有人名字以及相关信息。起诉前积极准备证据,要确定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后,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