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一、土地承包权流转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流转面积一般较大,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每年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国家有专门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未征地农转居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有平等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利
124人看过
-
土地补偿款应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平等分配
343人看过
-
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浅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
38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347人看过
-
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可不可以获得耕地补偿款
124人看过
-
“空挂户”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495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组集体剥夺组集体成员应享有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是否触犯刑法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农村土地被占,应该是征收,补偿款是村集体的,经讨论后,可以分给村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补偿费则是因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造成土地所有权丧失而取得的土地补偿,该补偿费因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决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公有财产,即归该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全体成员。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权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6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发包农村土地属于土地一级承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属于土地二级承包。一级承包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人员。但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关于家庭承包的承包方的确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的承
-
如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能够参加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成员资格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8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指能否参加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这一范围,不含此外的界定。因此,我们认为,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生活在该组织,而对该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人。根据这一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
-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1如果只是将户口迁入到集体经济组织中,但并未在该村实际居住、生产、生活,同时亦未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较为固定并具有延续性的联系的,不具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农村土地补偿费可以分配到集体经济组织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8(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理应支付给承包方; (2)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只要该农户放弃统一安置,该笔费用亦应支付给他; (3)土地补偿费系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其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所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并认为是集体经济组织自益权的体现。 笔者认为:由于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不是一种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