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时占用道路经商有偿使用规定[失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14:03 402 人看过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室内市场建设,把临时占用道路经商的市场和摊档迁入室内市场经营,恢复城市道路功能,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市属八区行政街范围内临时占用道路经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临时占用道路经商,是指现已临时占用道路、人行道、内街、巷、公共广场、城市空地而从事商业、饮食业、手工业、修理服务业、集市贸易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缴交有偿使用费:

(一)持有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经商的;

(二)已领取营业执照或摆卖证,虽未办理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但实际临时占用道路进行经商的;

(三)在临时占用道路开设的各类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灯光夜市、各种专业市场内经营和摆卖的。

书报摊和公用电话亭不在上述收费范围。

第五条有偿使用费的缴纳标准,按主、次干道及各地段商业繁华程度和从事经营项目、占道面积、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

第六条临时占用道路经商面积按下列规定核定:

(一)以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核定的面积核定;

(二)没有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的,以实际占道经商面积核定。

第七条有偿使用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所辖范围按月收取,并建立专项预算外资金专户,由各区财政局管理。

临时占用道路经商有偿使用费收据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有偿使用费用于室内市场建设、业务管理、道路维护、组织摊档入室,专款专用,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共同监督使用。

第九条凡临时占用道路经商的单位或个人按时交纳占用道路有偿使用费的,应优先安排迁入室内市场经营。

第十条凡不按规定期限缴交有偿使用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补交,并按每愈期一天加收应缴金额1%的滞纳金。逾期三十天仍不缴交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和由公安部门吊销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任何部门一律不得再行批准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进行经商。否则,依法追究批准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违规占用道路行为处罚规定
    该段内容描述了交通运输工具正常行驶受到影响的处罚规定。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将会受到刑事处罚。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行为,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将会受到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有关交通运输工具正常行驶受到影响的,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 考 素 材 , 针 对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聚 众 扰 乱 交 通 秩 序 的 处 罚 措 施 是 什 么 ?根据提供的参考素材,我们可以得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一
    2023-08-31
    303人看过
  • 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三月三十日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为方便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建设用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一、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程序。(一)《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工业、能源、交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公益、市政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申请程序如下:1.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
    2023-06-10
    209人看过
  • 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改变用途和临时经营性用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减少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市场体系,市财政局、物价局、土地管理局于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发出通知对苏州市区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改变用途和临时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定如下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凡苏州市市区行政辖区内的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改变用途为商业、金融、旅游、娱乐、临时经营性等用地适用于本办法,按国家、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除外。二、适用对象(一)单位和个人将自用的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随同地面建筑物出租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手续。由出租人每年按出租土地面积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租有偿使用费。(二)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由承租人负责向政府缴纳的,可由承租人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租有偿使用费。(三)单位和个人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即为同时发生土地
    2023-06-10
    222人看过
  • 对临时占用林地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023-06-10
    79人看过
  • 最新临时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合同
    穗政合同示范文本017号临时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路政管理工作,维护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路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同意乙方于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在公路km+m至km+m(填写具体线路桩号位置)处临时占用公路,进行_________________(施工)作业。具体占用面积详见附件一《占地四至图纸》。第二条路产赔(补)偿(一)由于
    2023-06-04
    183人看过
  • 临时占用土地压管道有没有土地补偿费?
    临时占用土地压管道有没有土地补偿费?: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
    2023-03-02
    106人看过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3、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道路运输证的使用规范1、查验证件。如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2、发放证件。运政人员将营运证和运管费缴讫证合并为道路运输证,发放给经营者。3、车辆运输违章需要扣证待后处理的,扣下主证,在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处理以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4、外籍车辆如运输违章,需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扣下主证,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同时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车籍所在地对违章者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
    2023-08-14
    498人看过
  • 扬州占用道路挖掘申报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1、施工单位向所在辖区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内容附后)2、所在辖区大队窗口3个工作日内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准设建议,报秩序管理大队相关人员实质审查3、秩序管理大队相关工作人员7个工作日内实质审查:相关民警上路实地查勘,对确实符合设立条件的,提出准设建议,报秩序大队主要领导审核4、秩序管理大队主要领导5个工作日内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复审意见报支队负责人审批5、支队负责人5个工作日内审批:按条件和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许可1、书面申请(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地址、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2、提交相关材料(内容包含:工程的项目名称、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的地点、工程期限、施工时所采取的物理安全措施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措施等等、负责交通安全的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
    2023-05-30
    427人看过
  • 汕头金平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理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时限0(工作日)三、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
    2023-05-11
    107人看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临时建筑临时占用道路、空地审批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保持市容整洁、交通顺畅,根据《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大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城区内的临时占用道路、空地的审批和管理。第三条道路红线内的临时建筑及临时占用道路的审批,由市城建局管理,并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审查同意,经市建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城建局办理收费和有关手续;道路红线外的临时建筑(不含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及临时占用空地的审批,经市规划土地局受理审查同意(涉及在原有建筑物平台、顶层等连体搭建的,须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市建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规划土地局办理收费和有关审批手续。第四条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由区城建局受理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建局审定并办理收费和有关手续,同时抄报市建委备案。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区城建局负责。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
    2023-06-10
    384人看过
  • 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
    2023-02-21
    268人看过
  • 乡村违规占用道路举报方法
    向土地部门举报。(1)主干公路占地要依法征收。主干公路,指的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纳入国家公路规划的公路,这些公路的权属为国有,道路修建如果占用农村土地,那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要求进行征收补偿,由县以上政府组织实施,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户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2)乡村道路占地要合理补偿。乡村道路是乡村为改善出行条件而修建的道路,这些道路有时有一部分上级拨款,有的是靠乡村镇或受益村筹资或集资,这类道路应属于乡镇公益性建设,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但如果占用农户土地,也要进行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参加土地征收的数额进行补偿的,也可以以土地调整的方式弥补一些农户所受到的损失。(3)田间小路占地要相互平衡。我们所说的田间小路,指的农村田地之间,为方便农民农业生产,方便农业机械、各类农产品、化肥农药等进
    2023-07-17
    499人看过
  • 农村公路被汽车占道使用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公路是不能随意占用的,临时占用公路的,需要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未批准占用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2023-06-13
    385人看过
  • 天津西青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承诺期限:4工作日二、办理机构西青区审批局三、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四、法律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第24条;《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第28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修订)第33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修订)第31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修订)第36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五、办理材料
    2023-05-11
    7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临时占用道路应当经审批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占用位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快速路、主干路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占用其他城市道路的,应当经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全市统一规划设置的经营性占道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供下列
    • 民法典中规定临时占用道路可以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占用位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快速路、主干路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占用其他城市道路的,应当经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全市统一规划设置的经营性占道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供下列
    • 施工商铺占用市区道路有没有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道路施工占住商户有赔偿,具体如下: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中发生的停工、机器设备调试修复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 临时占用()的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临时占用草原是指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和其他一些临时性使用草原的行为。临时占用草原有以下几个特点:1.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性质,即草原的农用地属性不变。临时占用草原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2.临时占用草原不改变草原权属,即原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临时占用草原的单位或个人须经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订临时占用草原合同。3.临时占用草原只是临时改变草原用途。临时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
    • 杭州市道路广告处罚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禁止在本市市区人行天桥、立交桥、高架桥、道路两侧等公共场所派发印刷品广告;禁止在市区悬挂经营性的横幅、直幅、条幅及过街横幅户外广告。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暂扣有关宣传物品。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市区悬挂的非经营性的横幅、直幅、条幅及过街横幅户外广告加强管理,控制数量、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