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38:12 48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公安厅、民政厅,直辖市房地局、公安局、民政局:

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居民住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是社会治安工作的重点之一,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近几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住宅建设的迅速发展,住房产权呈多业主趋势,居民之间了解不多,往来较少,这对居民住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公安、民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创建安全文明社区”这一载体,进一步完善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体系,抓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注意分类指导,形成保障居住安全的整体合力,务求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二、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把它作为日常管理、防范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托基层组织和单位,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努力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定的生活环境。

公安派出所要在调整、完善民警责任制,逐步建立警务室的基础上,与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联系协作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并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特别要结合城市社区改革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加强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组织警民结合的巡逻控制,配合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等部门,落实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工作,大力构建区域安全防范体系。

三、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居民住宅区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把社区建设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通过推动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动员和组织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安管理,不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与公安、房地产管理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搞好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社区居委会是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履行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切实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主动协助政府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完善社区治保组织,建立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实行群防群治,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要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和邻里互助活动,形成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要提高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

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是国家在“十五”计划纲要中确定的任务。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和政策措施,在巩固新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旧住宅小区、已售公房、直管公房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等,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努力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在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安全防范服务水平。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体系,推动安全防范综合措施的落实。

在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服务方面,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人防、物防、技防三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安全防范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严把新队员入职关、班组长选拔关、人员培训关,以“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为标准,提高保安人员素质。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按照“工作标准化、操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明确细化职责,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安全防范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要根据居民住宅区的特点,合理布岗,加强巡逻检查,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对安全防范设施、消防设施要认真检查、维修养护,检查情况要有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反映,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确保设施的完好。经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同意,建设并完善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设施,主要包括远红外周边报警系统、电视摄像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门禁对讲系统,实现技防、物防和人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对装饰装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部位堆放杂物的,要依据物业管理制度及时予以处理。对违章搭建的,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拆除。要主动配合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不安定因素进行重点防范,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宣传、教育、动员、服务等活动。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增强全员服务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规范自身服务行为的约束机制,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综〔201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为确保完成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大地方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公共预算时,要根据本地区任务,认真测算审核应当由地方政府安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需求,并将其作为重点项目予以保
    2023-06-10
    309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几年,我市实施完成了不拉闸限电的“9511”工程,增加了电力资源,结束了首都长期严重缺电的历史,电力供应相对充足。但由于目前大部分城镇居民住宅使用的配电设施原配电设计标准较低,入户电线容量小,难以满足用电量不断增长的需要,“有电用不上”的矛盾和居民住宅跳闸停电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配电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满足广大居民的用电需求,保证用电安全,市政府决定实施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与解决城市电网脆弱问题的“9950”工程同步进行,并于1999年国庆节前基本完成。为保证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特作如下通知:一、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的实施范围为:1995年以前建造的城镇居民住宅单元式楼房和平房、筒子楼。改造的标准为:单元式楼房达到每户“表前线不小于6平方毫米铜线”标准,用电容量从目前的每建筑平
    2023-06-10
    10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全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为准确掌握来穗人员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现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的来穗人员是指没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二、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三、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房屋租赁关系但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代管人应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来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
    2023-05-29
    115人看过
  • 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地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居民参保率,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9年新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原则上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参保率力争达到50%以上。2009年前已开展试点的城市,应结合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参保率力争达到80%以上。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扩面速度。在工作推进中,各地区要坚持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科学设计和调整实施方案;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要坚持便民利民,真正方便居民、服务居民、让居民受益。二、规范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2009年政府对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3-05-29
    432人看过
  • 合肥市关于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加强治安防范的建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合肥市委员会提案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2号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小区栉比鳞次。然而,由于物业管理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市场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特别是物业公司投入小区治安防范的力量良莠不齐,使居民小区成为治安防控的薄弱环节,广大群众尤为关注。2008年1至11月,盗窃案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83.09%,其中发生在居民小区的入室盗窃案件占有相当大比重。同时,入室盗窃案件极易转化成抢劫、杀人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如何进一步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加强治安防范,对于构建平安社区,打造平安合肥,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当前,我市居民小区治安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有的小区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车辆出入繁杂;二是有的小区技防设施不到位,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三是有的小区内部路灯破损严重,小区道路在夜
    2023-02-07
    183人看过
  • 商务部关于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各驻外经商机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外派劳务人员逐年增多,目前在外人数已超过50万人。与此同时,由于部分国家政局动荡、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和国际恐怖活动日益加剧等原因,我劳务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2002年以来发生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安全和恐怖事件已造成我数十名劳务人员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我驻外机构及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务必做好安保措施,加强内部防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我劳务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境外的劳务人员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境外劳务人员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以人
    2023-06-09
    246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现就贯彻落实《决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对《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决定》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是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进一步落实我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力保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正确理解和把握《决定》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涵,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023-06-09
    309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通航河道水上居住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对市区通航河道水上居住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市上塘河、三墩港、西塘河等市区通航河道水上居住船舶的安全管理等事项通告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的有关规定,凡在河道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必须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二、凡在上塘河、三墩港、西塘河等市区通航河道上停泊的船舶,目前尚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请船主于2005年4月30日前依法办理船舶检验和船舶登记手续。三、2005年5月15日后未依法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的船舶,由船主在2005年5月30日前自行处理,将船舶拖离河道及干线、支线航道;逾期未处理的,由所在区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通、林水、民政、城管执法、城管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依法取得船舶检验证
    2023-06-08
    470人看过
  •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5]4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北京市、上海市、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切实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城镇综合防灾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城镇的综合抗灾能力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最近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5]8号)中指出,据国家气象局预测,今年6—8月我国可能出现南北两支多雨带,预计洪涝灾害比去年严重。由于我国防御山洪和台风等灾害工作薄弱,今年汛期防汛抗灾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汛期
    2023-06-10
    228人看过
  •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防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年终将至,为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2008年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平安稳定,预防盗抢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结合《关于开展平安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锡劳社[2007]19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防盗防火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防盗抢和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元旦、春节和市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安全与稳定。二、积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防火、防盗、防电、以及饮食、交通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2023-06-07
    271人看过
  • 关于切实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区房产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为切实做好房屋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无锡市《无锡市城镇住宅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将切实加强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房屋装饰装修开工申报登记制度。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前,应当持房屋装饰装修方案等相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管房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装修人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2、单位自管的住宅装修人向管房单位申报;3、既未实行物业管理也非单位自管的住宅,装修人应向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申报。二、切实做好宣传、告知工作。物业管理单位可利用小区、居委宣传栏等场所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
    2023-04-22
    96人看过
  • 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安居住房产权办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各区、县房地局,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各市属机构房改办:为落实《关于房改售房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改字〔2000〕第178号)中安居(亦称康居,下同)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加快办理城镇居民购买安居住房的产权登记手续,现就办理的具体程序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单位从开发企业购买的安居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合并办理的原则,一次直接办理向城镇居民出售的手续。二、单位向城镇居民出售安居住房,不需制定房改售房方案报上级房改主管部门批准,直接到区、县房改办、房地局办理房改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三、单位向城镇居民出售安居住房办理房改备案,需向区、县房改办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如无,须提交:(1)国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市安居办开具的购房任务通知单;3、单位与开发企业签定的安居住房购销合同;4、单位出具的安居住房
    2023-06-10
    115人看过
  • 居民房屋建筑安全知识
    6/12/20088:48:00AM一、砖木结构房屋1、由于砖木结构房屋的承重主要靠木结构,不要在房屋的木粱(桁条)、木柱(柱脚)、梁架和上挂、搭任何重物及改变其原有的大小、受力方向。2、不要在墙体上任意开启门、窗。以免使墙体减弱承载能力而产生裂缝。3、如发现木结构(木梁、柱)、墙体有明显和突然发生的倾斜、弯曲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忠。4、为防止火灾,要安全用电。不要随意乱拉电线,安装家用电器请专业人员排电线。不要在楼板上放置生活用煤炉、煤气灶以防火种。5、不要在木结构房屋内燃烧物品,如有明火存在,必需有专人看管。二、砖混结构房屋的住房用户应注意:l、不要任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影响房屋结构。如确需改变房屋结构的,应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并有房屋设计资质的单位的加固设计。2、不要随意敲、凿房屋的混凝土梁、柱,更不能使其断裂。3、不要拆除砖墙面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不要在墙
    2023-04-24
    26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海南省水务局,北京市、上海市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5年4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污水管网疏泼工程在进行污水管道内作业时,发生有害气体中毒事件,造成5人死亡。同日,浙江省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在对排水泵站进行维护作业中,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件,造成4名泵站管理人员死亡。目前,地方有关部门正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等进行调查处理。除上述两起事故外,其他地方也相继发生了一些事故。以上事故的发生反映了一些地区和单位在管网、泵站及污水处理厂等设施的施工、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安全生产运行重要性、
    2023-06-10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安全防范预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视居住期间逃跑被发现的,一般要被逮捕。监视居住的是不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详见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 农民居住的住宅是否属于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自己的住宅不属于小产权房的范畴。。。
    • 居民住宅有多少年的居住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具体的居住权期限要看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四举措保障监视居住办案安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最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指定的居所应当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与审讯场所分离,同时安装监控设备,便于监视、管理,并且具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