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首先是立案,立案呢就是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之后公安机关就要进行侦查。侦查的期限是2到7个月,就是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的一个过程。
最后就是公安机关制作起诉意见书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还得继续补充侦查,但是,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间答疑
网友提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答: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首先是刑事拘留,拘留后一般会逮捕,逮捕后侦查期限2个月,2个月不够的话,根据情况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延长后侦查完毕到检察院,检察院期限是1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认为事实不清可能退回公安补侦,补侦限于两次,每次1个月,每次补侦完毕到检察院,检察院重新计算自己的办案期限。下一步到法院,法院一般两三个月,期间,如果争议很大,检察院可能要求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最多两次,一般,检察院自己不去取证而会要求公安机关补查证据。这还不算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发现新罪,发现新罪,重新计算侦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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