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春鹰:公益诉讼尚在探索阶段未入新行诉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2:18 248 人看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夏勇出席,对此次修法内容集中释疑。

针对公益诉讼为何未进入本次新修行政诉讼法的问题,信春鹰表示,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公益诉讼,现在各方都在思考怎么样来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有不同的内容,有民事公益诉讼,也有行政公益诉讼,现在它作为一个新的诉讼形式,司法机关受理的也还不多,因为它确实处于一个探索阶段,所以本次并未入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诉讼阶段和执行阶段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阶段和执行阶段的区别具体如下:1、范围不同,可以诉讼的案件范围大于仲裁案件的范围;2、效力不同,仲裁具有契约性、自治性;3、程序不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得基础上订立的在纠纷发生时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刑事诉讼阶段有哪些1、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
    2023-08-02
    139人看过
  • 尚福林:基金业将进入崭新发展阶段
    基金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尚福林就《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答记者问记者:《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有何重要意义?答:《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是继《证券法》之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同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我们起步虽晚,规模尚小,但发展很快。从功能上讲,证券市场具有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为投资者提供增加财富的机会、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创造就业等基本功能。从宏观上看,发展资本市场不仅有利于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而且有利于减少银行风险,增加金融安全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全面发挥证券市场功能,通过证券市场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带动社会和民间投资,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目标的实现;发挥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可以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和所有制
    2023-06-09
    400人看过
  • 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
    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由此将律师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提前到了有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阶段。本文,仅就律师的、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的立法完善谈谈意见和看法。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应当明确的两个问题(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其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所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须经侦查机关批准外,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非一项形式上的工作,而是应当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履行律师在侦查阶段所担负的职责。因此,律师应当重视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做到在会见犯罪
    2023-04-22
    380人看过
  • 诉讼阶段的管辖
    指定辩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阶段,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二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据此,原告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在诉讼阶段的管辖地与劳动仲裁时的管辖地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诉讼阶段不是以劳动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比如:北京某公司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并以北京公司的名义招用劳动者在上海工作,由北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如果职工在上海提起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不服,可以在北京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劳动者得跑到北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应诉。笔者建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劳动者完全可以争取主动,抢先到自己认为合适的法院起诉(即使劳动者认为裁决是合法公正的),比如
    2023-08-17
    193人看过
  • 法院进入审判阶段后能否撤回诉讼
    是的。如果原告在审判期间撤回诉讼,宣告结案不开庭什么是撤诉撤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宣判前,原告请求撤诉的行为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退庭;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在判决宣告前,原告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予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5-07
    2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质证是在法庭哪个阶段
    质证应当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以民事诉讼为例,审判长、书记员核实双方身份信息、宣读法庭纪律及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庭审按如下流程进行:1、原告宣读起诉状。2、被告答辩。3、原告举证。向合议庭和被告出具证据原件。4、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如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提交了一份5万元借条及对应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被告拖欠5万借款尚未偿还。如均有原件且属实,被告此时可如此发表质证意见:对借条和银行流水真实性、合法性确认,但对其关联性不确认(认为无欠款或欠款金额并非5万),我方已全部还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在答辩期内提交相应的证据)。一、民事诉讼必须要个人举证吗民事诉讼当中是否必须要个人举证是要具体的案件来定夺的,有的案件需要举证,而有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或者自然的规定或者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等等,都不需要举证,举证的责任不同的案件
    2023-04-05
    28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反诉在什么阶段提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诉是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新诉被告而提出的一种反请求。民事诉讼中提出反诉的时间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反诉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提出时间都是举证期限届满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2024-05-05
    441人看过
  •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业务探讨
    style=\"margin-bottom:6px;\">我们知道,对于个人来讲,国家永远是强大的。它拥有警察、法庭和监狱等全套机构,它的控制力无所不在。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接受国家的追诉而受到损害,就需要有一种在诉讼尚未开始就存在的公共规则。刑事诉讼程序就是为了平衡国家司法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冲突而制定的规则。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那么作为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了解案情掌握有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
    2023-06-11
    280人看过
  • 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可以起诉追索欠款吗
    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可以起诉追索欠款。一、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能起诉债务人吗破产程序开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清算程序只是负责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人等与破产清算的有关事项,债权人的诉求无法通过破产清算组完成的,当然可以另行起诉。二、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吗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并不会立刻导致公司法人地位的丧失,只是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以及请求法律保护的请求权,同时企业将被迫进入不可逆的清算阶段。在清算阶段时期除清算活动之外,其他一切营业活动都不得开展。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三、企业公司解散的意义?公司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
    2023-02-24
    124人看过
  • 执行阶段诉讼费怎么支付
    申请执行案件,指依据相关法规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院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同时也包括在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的执行,以及由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此外,还包括申请承认并执行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及境外仲裁机构所作裁决等事项。其相关的缴纳费用标准如下:1、若无明确的执行金额或者价值数额,依法应向法院支付申请费用50至500元不等;2、若执行金额或者价值数额不超过10,000元,则应支付50元申请费用;如果超过此数额但低于5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1.5%比例支付申请费用;若超过500,000元且低于1,0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1%的比例支付申请费用;如超过1,000,000元,则超出部分按照0.5%的比例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尚未加入登记的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
    2024-04-30
    148人看过
  •  公诉案件行政公诉的五个阶段
    一审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的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就应当开庭审判。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之后,开庭准备,之后,开庭,之后,审判,最后执行。一审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后,应由院长或庭长指定的审判员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就应当开庭审判。但是,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不是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必要条件。之后,开庭准备,之后,开庭,之后,审判,最后执行。 公 诉 案 件 审 理 的 基 本 步 骤公诉案件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庭前准备:公诉人需要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包括查阅案卷、收集证据、出庭前准备等。2. 开庭审理:庭审是公诉案件审理的核心环节,公诉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
    2023-09-07
    2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阶段如何列被告
    行政诉讼中列被告的办法:如果当事人是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将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如果该行为经复议,而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决定的,则将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机关作出改变的决定,则仅将复议机关列为被告。行政诉讼阶段一审审限是多长行政诉讼一审一般为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
    2023-07-27
    486人看过
  • 诉讼阶段需要履行合同吗
    一、诉讼阶段需要履行合同吗在诉讼期间如果法院未裁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需要履行合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就不需要履行合同。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二、诉讼合同无效需要继续履行吗在诉讼合同无效期间如果法院未裁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需要履行合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就不需要履行合同。三、中止履行合同应注意什么(1)要有确凿的证据。《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应掌握对方财产状况明显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事实客观存在的确切证据。绝不能因道听途说或自己主观臆断,而随意中止履行合同;(2)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合同是双方性的,当自己自动中止合同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有的合同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是由于
    2023-05-06
    291人看过
  • 最新行政公益诉讼司法解释
    一、最新行政公益诉讼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
    2023-06-07
    126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逮捕后进入公诉阶段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2
      批准逮捕之后,案件在公安机关属于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之后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案件卷宗转入法院属于审判阶段。 对于检察院直侦案件(如:贪污犯罪等渎职案件),批准逮捕之后,在检察院侦查部门属于侦查阶段;卷宗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属于审查起诉阶段;其他同上。
    • 法院在诉讼阶段告证不公平到哪投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0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是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 进入诉讼阶段后权还可以行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以继续形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形式相应的权利。包括解除合同。
    • 行政诉讼阶段法院怎么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9
      1、起诉 (1)起诉的条件。 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
    • 行政诉讼进入二审阶段不服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31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相关规定如下: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