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预售合同的风险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0:12:26 430 人看过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能面临以下潜在风险:

首先是开发商并未取得合法且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其次,楼盘广告中可能存在过分夸大或者虚假描述的情况;

此外,开发商也可能将预定销售的房屋预留在其他第三方或者刻意隐瞒这一事实;

另外,开发商还有可能私下将所预售之房出售给其他第三方或者有意隐瞒相关信息;同样地,开发商有时可能会拖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

最后,开发商还可能在未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对房屋设施或户型结构等方面进行单方面的更改。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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