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09:52:23 227 人看过

1、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已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中止有关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请求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并附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的有关受理文件副本。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恢复有关程序的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1年内,有关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归属的纠纷未能结案,需要继续中止有关程序的,请求人应当在该期限内请求延长中止。期满未请求延长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一、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方法

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一)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专利权人与侵权行为人之间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双方可以就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达成一致,双方还可以签订专利权许可协议,让侵权行为变为合法行为。

(二)向法院起诉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三)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专利局认定侵权行为,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起诉。此诉讼为民事诉讼,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是以专利局为被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2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有关卫生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扣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作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
    2023-06-13
    477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情形可中止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
    1、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
    2023-02-24
    417人看过
  • 专利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情形
    一、在国际阶段,国际申请或者国际申请中对中国的指定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相关手续,未在规定的30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的相应期限届满前办理,但在32个月的相应期限内仍未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的;三、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未写明国际申请号的;四、未缴纳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宽限费的;五、国际申请以中文以外的文字提出而未提交原始国际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中文译文的。
    2023-04-14
    269人看过
  • 在中国没有居所人申请专利,专利部门可要求提供什么文件
    1、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申请人,申请专利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文件:(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其国籍证明;(二)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证明文件;(三)申请人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优先权和其他与专利有关的权利的证明文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申请人,申请专利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文件:(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其国籍证明;(二)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证明文件;(三)申请人的所属国,承认中国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该国国民的同等条件,在该国享有专利权、优先权和其他与专利有关的权利的证明文件。一、申请专利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一)发明创造名
    2023-02-17
    15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专利申请在中国享有优先权
    1、具有以下情形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该专利在中国可以享有优先权:(1)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2)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
    2023-02-18
    302人看过
  • 专利中止程序
    由于发明创造产生过程的复杂性及无形财产权本身的特点,对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是难免的。权利纠纷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应当请求省(直辖市)专利管理局调处或者向地方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为了防止在调处或者诉讼过程中,作为标的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受到损害,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由纠纷当事人提出书面请求,明确要求中止哪一件专利申请或专利的程序,并且应当附具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受理该权权利纠纷的受理通知书或其它证明文件。经专利局审查同意中止的,将通知双方当事人,执行中止程序。在中止程序执行以后,专利局将采取下列做法:(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转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变更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转移的手续;(2)停止发出视回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和视为放弃取得专利专利权的权利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
    2023-04-23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发明专利可否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 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有哪些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 2022年专利部门不受理专利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0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退还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样品、录像带、磁盘或者通过电话提出专利申请是不能受理的,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迹不清、有涂改的;附图或外观设计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
    • 专利诉讼在哪些情形下不中止诉讼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中止诉讼程序:1、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原告请求做出的检索报告表明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先有技术文献的;2、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的;3、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者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4、在涉及发明专利的专利侵权
    • 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哪些部门受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