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兼职禁止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8:51:35 81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看出,法律虽然不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也不提倡和支持。

一、离职证明和解聘证明

解聘书又称解聘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二、劳动仲裁期间能找工作吗?

1、如果与原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只是对劳动争议事项提起仲裁的,那么可以到新公司上班。2、如果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可以到新公司上班,否则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对于双重的劳动关系并没有专门的条款进行规定,而只是在第39条第4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同意解除如何做

员工想要主动解除劳动关关系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给付经济补偿。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要依法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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