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
(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恢复执行法律依据及条件。司法实践当中常见的两种类型如下
(1)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9条的规定,被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依据《执行和解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第三、申请恢复执行应当注意的事项。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建议先联系原执行法官,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如果原承办法官调离的,会按新案件分配,由新承办法官核查线索,具备恢复条件的,再交立案庭立案。
一、法院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4、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5、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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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是指具有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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