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可撤离作业现场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0-12 22:27:32 164 人看过

一、从业人员可撤离作业现场的情形有哪些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作业人员发现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离开作业现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安全事故后能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安全事故后个人伤亡的具体情况有以下的赔偿费用:

1、安全事故中受害人致伤的

在安全事故中仅仅出现伤害情况的,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安全事故中受害人致残的

受害人在安全事故中受伤并致残的,赔偿义务人需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安全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

受害人因为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需赔偿抢救治疗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加上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不过,不管具体的伤亡情况如何,如果跟事故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并且安全事故的产生是在上班时间,那么在事故后最好是积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时首先是由单位自主去,单位不肯去的话自己就要积极去。做好工伤认定后,就可以依法领取工伤赔偿,并且具体的赔偿项目跟上述的一致。

当然,现在还有许多跟事故方建立劳务关系的人员,虽然属于法律上的劳务关系,但依然可以主张赔偿,并且事故方拒绝赔偿的,那么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也会根据以上的赔偿项目给你确定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n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肇事逃逸现场情形有哪些?
    肇事逃逸现场的情形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逃离事故现场的;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驶离事故现场的;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将伤者送到医院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或留下虚假个人信息的;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当事人离开现场否认交通事故的;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强行离开现场的。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
    2023-08-09
    62人看过
  • 失信人员可从事哪些职业?
    如果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有很多工作是不能做的,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成为社会组织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入党分子;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国有公司、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登记了相关职务的,需要免去其职务。失信人员能恢复吗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后可以恢复。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
    2023-07-05
    127人看过
  • 医务人员作伪证的情形有哪些
    1、出具假疾病诊断证明书:(1)出具“有病”的证明,成了从事第二职业经商下海者的“通行证”,既可在外挣大钱,捞外块,又保住了铁饭碗所带来的各种优惠待遇。将头胎子女戴目残疾、痴呆等帽子,达到生二胎的目的,成了破坏计划生育的“遮雨伞”。犯罪后伪装精神病,成了逃避法律制裁和取得保外就医的护身符。(2)出具“健康”证明,虽疾病缠身或患有某种传染病,却可以为自己升迁、招工、当兵等铺平道路。(3)任意提高或降低伤情等级,为交通事故、打架械斗者索取经济赔偿或重判轻判对方增加筹码。2、伪造或篡改病历: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某些人身伤害,民、刑事案件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如受害人损伤程度的轻重,是加害人是否承担和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有意伪造或篡改病历,改变伤情程度所出具的伪证,直接影响到法律上量刑的轻重,其已属违法行为,可严重干扰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3、编写假检查结果:主要是医技科室,如检验、病理、CT
    2023-08-17
    92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企业可以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裁员的人数要求。依据该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可启动裁员程序。用人单位如果裁减人员人数不足法定标准,不能启动裁员程序集中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与单个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须承担违
    2023-04-26
    155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趁人之危。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是相对无效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一、合同按照效力可以划分为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12
    314人看过
  • 作业现场高处作业监护人的主要任务
    高处作业监护人职责是:1、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2、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3、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进行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要求来执行作业,而现场需要有监护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指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纠正。监护人职责具体是什么?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23-08-03
    106人看过
  •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义务
    一、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义务1、在生产经营作业中,从业人员的责任主要是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哪些内容(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发生事故要正确、果断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
    2023-08-09
    179人看过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
    2023-03-14
    190人看过
  • 撤销企业登记的情形包括哪些
    撤销公司登记的情形有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以及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一、房地产资质办理流程申请人应当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核准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发给申请人资格证书。二、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首先就是到工商机关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完申请书之后就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然后再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接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接着就是递交申请材料,
    2023-06-27
    80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有哪些客观表现情形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是什么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元以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2023-03-08
    384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撤销企业登记
    一、在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撤销企业登记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四)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二、公司撤销登记所需的材料(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三)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2023-06-09
    78人看过
  • 违章作业的表现有哪些
    一、违章作业的表现有哪些(一)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汲着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他不安全装束。3、超过颈根的长发、批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放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4、戴手套操作旋转机械或未扣袖扣。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8、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9、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面具。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11、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佩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现场发现未经
    2023-06-05
    391人看过
  • 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2023-03-30
    113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不到法定婚龄的。一、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就是不认可其法律效力,只是规定了无效和可以撤销的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023-02-21
    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从业人员符合哪些情形需要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 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已取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格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1)未取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格,擅自登载新闻的;(2)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登载自行采写的新闻或者登载不符合本规定第7条规定来源的新闻的,或者未注明新闻来源的;(3)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未与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
    • 业主发现委员的有哪些情形可以中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业主发现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临时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一)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的;(二)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三)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四)牟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的;(五)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
    • 出现哪些情形合作企业解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4
      ⒈合作期限届满; ⒉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元力继续经营; ⒊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元法继续经营; ⒋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⒌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 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事故现场有哪些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