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30日,被告单位某农场在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时任被告单位场长的被告人程某主持召开场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决定砍伐单位的树木。2002年10月9日,被告单位组织人员砍伐了单位路边上的树木160棵,折合材积82.1845立方米。砍伐树木卖后得款15833元。
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对被告单位某农场应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其犯罪数额,判处罚金。对被告人程某应以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精神。本案中滥伐林木折合材积82.1845立方米,对单位来说,该数量在上述《解释》和《纪要》规定的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范围之内,而对个人来说,该数量在上述,《解释》和《纪要》规定的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范围之内。《解释》和《纪要》对单位犯罪规定的数额和情节标准只适用于单位,不应适用于个人,单位犯罪中责任人犯罪数额和情节的认定应当以《解释》和《纪要》中对个人犯罪的数额和情节标准的规定来确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被告单位某农场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判处罚金。对被告人程某也应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认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理由如下:第一,本案是以某农场为主体的单位犯罪,被告人程某是该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他在单位犯罪中是策划和组织实施者,在犯罪动机上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具有多人共同参与决定、共同实施、责任分散的特点,追究个人刑事责任时,一般要轻于自然人犯同种罪的情况。第二,在单位犯罪中,适用双罚制原则处罚依据的事实是同一事实。明确承担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双重主体,一方面处罚单位,另一方面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这说明其主体具有双重性。但具体到对同一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主体和个人主体判处刑罚所依据的事实是不具有双重性的,具有依据事实的单一性。如本案就是林木被滥伐160棵,折合材积82.1845立方米这一事实。第三,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和标准应双重适用于犯罪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标准与个人犯罪不同,结合本案,根据《解释》和《纪要》的规定滥伐林木折合材积82.1845立方米,以单位为主体是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个人为主体是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相同的数量在情节认定上出现不同的结果,而导致单位犯罪在处罚原则、标准与个人犯罪有所不同。该处罚原则、标准是基于同一犯罪的,具有同一性,因而在适用时应当即适用于单位,也应适用于直接负责人个人。否则就失去了其公正性。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该案判决结果是以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对被告单位某农场判处罚金;对被告人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没有上诉、公诉机关没有抗诉,判决已生效。
-
数额型犯罪的累犯认定
320人看过
-
贪污罪数额与情节认定
228人看过
-
客观认定犯罪数额。
237人看过
-
如何认定犯何种罪以及犯罪数额的确定
216人看过
-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该怎么认定?
480人看过
-
怎样认定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如何处罚
256人看过
罪数是指一人所犯之罪的数量。确定罪数的标准是犯罪构成的个数,即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为一罪,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为数罪。凡是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以上行为,具备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 更多>
-
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和处理?单位犯罪案件中的自首情节应当如何认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当发生单位犯罪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单位是否可以像个人一样,去自首然后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实务当中是可以的。那么,单位自首如何认定呢? 在犯罪自首制度中,我国司法理论也实践也认为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
-
怎么判断犯罪情节轻呢?是说数额较大的犯罪情节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5(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
-
如何断定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认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1.刑法上单位的认定 认定单位故意犯罪,首先应当查明单位是否属实。具体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从单位的成立形式和组织结构看,经过有权机关或组织(如工商局、上级主管部门等)审批、登记注册的社会经济组织等,可以认定为单位。但是,有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形式上虽然经过工商部门审批、登记注册,如果确有证据证实其实际为特定一人出资、一人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主要利益归属于该特定个人的,应当根据查证属实
-
判处罚金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还是根据犯罪数额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
-
敲诈勒索的数额和犯罪情节如何确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3按《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最新量刑指导意见,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500元至4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4万元至4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敲诈勒索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