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有哪些,及该罪构成的特征、量刑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5:35:43 89 人看过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此四点为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构成特征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该罪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论处。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招摇撞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九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
    2023-08-15
    353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主要犯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有关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与电信诈骗在相关情况的认定上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
    2023-08-15
    65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有哪些,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有哪
    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不能构成本罪,达到犯罪程度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其他犯罪。(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所谓招摇撞骗,即到处行骗,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一般都具有连续性、多次性的
    2023-08-15
    327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刑法第几条有量刑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由此可见,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应从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着
    2023-03-29
    131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与抢夺罪的量刑哪个更重?
    抢夺罪的刑罚更重,犯罪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抢夺罪的处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
    2023-04-04
    112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理有哪些情形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一、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所谓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不单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也包括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例如普通机关的行政干部冒充公安机关的干部,普通国家干部冒充高级职务的国家干部等。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如冒充党团员、高干子弟、烈士子弟、私营或集体企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采购员等。进行招摇
    2023-04-05
    111人看过
  • 犯招摇撞骗罪既遂严重吗?
    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后果很严重。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的,法院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犯招摇撞骗罪既遂严重吗?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3-25
    421人看过
  • 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标准
    一、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标准强迫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标准: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二、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1.主体不同,自然人和单位可以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
    2023-10-09
    280人看过
  • 包庇罪的严重情节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关于包庇罪严重情节的类型及特点主要体现为下列几个方面:首先是涉及到多次进行包庇活动且行为屡次发生且未能在教育下改变;其次是针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例如重大暴力犯罪以及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等;再者,由于包庇行为的存在使得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阻碍,从而导致相关案件长时间无法得到侦破或者让犯罪分子得以长期逃避法律制裁;最后,如果有人滥用职权进行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将会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4-08-17
    203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最新司法解释及刑事量刑标准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诈骗罪可以利用任何诈骗手段进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
    2023-07-05
    74人看过
  •  招摇撞骗罪的特点是什么?如何量刑?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会侵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在正常管理活动中的公共利益。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行为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和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在处理时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给予相应的处罚。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在正常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公共利益。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
    2024-03-25
    70人看过
  • 影响招摇撞骗罪量刑量刑要素有哪些
    一、招摇撞骗罪主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二、招摇撞骗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
    2023-02-27
    259人看过
  • 构成诽谤罪的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是哪些
    1、诽谤罪的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一、控告他人诽谤罪需要什么证据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
    2023-06-24
    275人看过
  • 招摇撞骗什么意思,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诈骗
    2023-08-15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招摇撞骗情节严重,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司法解释哪些情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就构成该罪,因此,行为人实施地每一次招摇撞骗都符合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单独构成犯罪。 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招摇撞骗行为本身性质并不严重,但被害人却由于行为人招摇撞骗的行为而精神失
    •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30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招摇撞骗。 2、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严。 3、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4、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招摇撞骗罪情节重要的情形有哪几种?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6-29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了招摇撞骗罪的基本犯和情节加重犯两个量刑幅度,但该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就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如何正确把握该罪情节严重的范围,既是审判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对行为人正确量刑。笔者认为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依据刑法所确立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认定情节严重,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在具体对犯罪分子决定刑
    • 合伙诈骗罪量刑标准中的情节严重的情节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关于合伙诈骗的相关认定:一、诈骗罪共犯认定: 第一,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第二,共同故意;第三的共同的犯罪行为。 二、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
    • 招摇撞骗罪严重情形的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诈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