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举问题的规定:
1.检举是一项权力。这一条规定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公众监督的内容。由于属于监督的内容,《会计法》才将检举规定为一项权力,该项权力受法律保护,如有打击报复检举人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条规定的检举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
2.接受检举的部门。根据《会计法》规定,接受检举的部门主要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行政监察部门、党的纪检部门等。
3.接受检举部门的处理程序。分两种情况:一是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这里所讲的按照职责任分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所规定的职权划分的规定及其他规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比如属于财政部门直接处理的,则由财政部门直接处理,属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则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直接处理。
二是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也就是说,接到检举的部门,对于检举的材料涉及的内容和对象不属于职责范围之内,此时应当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无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不能置之不理。《会计法》这一规定为义务性的规定,有关部门应履行这一义务。
4.检举权的保护。为保护检举人的检举权,《会计法)为“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规定了两项义务:一项义务是“应当为检举人保密”。这一义务是原则性的规定。另一项义务是“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
-
权益法会计有哪些问题
357人看过
-
选举法对于公民的选举权规定有哪些
245人看过
-
公司法规引发的下会计问题有哪些
435人看过
-
关于存款问题有哪些规定
122人看过
-
法律对于继承的规定问题
64人看过
-
对于合同免责条款无效问题有哪些规定
272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收养法会对收养的问题规定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收养,是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使原来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人为养父和养母,被收养人为养子或养女。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成立。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但收养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则一般不能人为解除。
-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乳制品生产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不停止生产、不召回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召回;拒不停止生产、拒不召回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乳制品和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制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
-
我国对于肇庆社保问题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91.社保就是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险,跟平安保险、中国人寿等商业保险的性质相似,不过这是由国家来统筹的,更全面更可靠一点而已。 2.社保共有五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退休后可以领养老金,这个比较重要,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医疗保险:看病可以报销,80%左右,这个也比较重要,省不少钱。 失业保险:这个在你失业的时候能领失业金,每月400元以上,我是没用到过。 工
-
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有哪些相关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有: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
-
关于检验食品法律规定的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安全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人民法院审理产品质量监督行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