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会被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9:01:13 353 人看过

无财产可执行不会坐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但如果是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一、拒不执行判决该如何处理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会被追加刑事责任。

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经济状况改善了,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协助法院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与被执行人有法律关系的其他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追加他们为被执行人。

三、强制执行不付钱判刑吗

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确实没能力还是不会拘留或者坐牢的。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可执行村委会的哪些财产
    法院不可以执行村委的以下钱财:1、退更还林补偿的村民个人款项;2、征收房屋、土地补偿的村民个人款项;3、村委会保管的其他单位与个人的款项。一、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强制拆房屋吗不可以强拆。建议双方协商处理。一,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多为村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拥有“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或者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无权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除、腾退进行决议。其三,对于合法启动的征收拆迁项目,应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推进征收程序,确保被拆迁人复议、诉讼、提出意见、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二、农村耕地可以买卖吗农村耕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本身不可以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土地,也不能够买农村土地上附着的房屋。虽然现在的确有不少买卖农村房屋的现象,也有村委会出具的所谓“房
    2023-03-20
    282人看过
  • 财产刑无法执行会影响减刑吗?
    在我国,犯罪分子的减刑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需要在坐牢期间能够认真遵守规定,接受监狱的教育改造,并且确实有悔过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减刑。所以,是否能够减刑与财产是否能够执行并没有直接联系。即使没有办法执行财产刑,但是只要满足减刑条件的也是有减刑的机会。津检:财产刑不履行将影响减刑核心内容:为了解决财产刑执行难的问题,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与监狱会签了《关于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确保生效判决有效执行的有关规定》,将财产刑义务的履行情况与确定提请减刑幅度相连接,以督促罪犯尽早履行财产刑义务。日前,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创新工作机制,将是否履行财产刑义务与确定提请减刑幅度相对接,加强首道关卡的监督,并与监狱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确保生效判决有效执行的有关规定》,对破解财产刑执行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8月,该院驻杨柳青监狱检察室在对该监狱提请减刑的20名三类
    2023-07-01
    207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无财产的情况下怎样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再恢复执行。同时法院应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
    2023-08-15
    445人看过
  • 贩毒罪行的几种情况会被判处死刑?
    贩毒判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一)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二)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主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四)暴力抵制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贩毒会判死刑吗对于毒品犯罪,必须依法严惩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必须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毒品数量是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重要情节,但不是唯一情节。对被告人量刑时,
    2023-07-15
    348人看过
  • 执行没收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执行没收财产的注意事项有: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年的法院予以支持,否则不予以偿还。一、借款人非法集资坐牢人该怎么办如果非法集资的借款人坐牢了,并不会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民法院进行非法
    2023-04-12
    261人看过
  •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一、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一)公民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3-03-30
    447人看过
  • 行政判决的执行情况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判决的执行可分为:行政相对人的执行和行政机关的执行。上述主体均需要依法履行行政判决,如果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制其履行。一、土地征收公告申请复议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
    2023-04-06
    141人看过
  • 监外执行视情况判刑吗
    监外执行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什么叫吃家庭官司家庭官司就是取保候审或者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
    2023-03-08
    428人看过
  • 无力执行财产刑会产生哪些后果?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根据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这里的“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因此,不执行财产刑的可能会对减刑产生影响。确实没有能力执行的,如果有其他符合减刑的情节也是可以减刑的。建议被判处有财产刑的,最好还是积极履行财产刑,以争取得到减刑。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后果?1、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限制其贷款
    2023-08-13
    78人看过
  • 无财产可执行会上黑名单吗
    强制执行没有任何财产,是不会进入黑名单的,但是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会被列入黑名单,而这里的黑名单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
    2023-04-15
    413人看过
  • 无财产可执行会连累子女吗
    不会连累子女,成年的子女,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和父母之间是独立的个体,所以父母的债务不应当由子女来承担。只有一种情况需要承担,那就是子女名下的财产,是作为老赖的父母恶意转移名下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被执行的。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其子女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并且其子女名下的财产是来自于其失信人父母的经营或者转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子女是否成年,都是可以执行其名下财产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
    2023-06-20
    7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会撤销缓刑 执行原判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缓刑考验期间我又犯了,会受到什么处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道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判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2023-03-10
    385人看过
  • 财产执行无望,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怎么办?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执行的处理方式如下:1、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经济状况改善了,具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2、可以向法院起诉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3、执行申请人也可以协助法院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与被执行人有法律关系的其他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追加他们为被执行人。一、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
    2023-06-30
    273人看过
  • 判刑后还有哪些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
    罪犯被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是怀孕的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犯罪分子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新规定有哪些监外执行新规定:1、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吗怀孕不能逃避有期徒刑,但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三、艾滋病毒会给人两年后强戒吗看具体情形,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对患者的关押需要较为特殊的场所。艾滋病,也要根
    2023-02-12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无力执行财产刑会被判缓刑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财产刑无力执行会影响减刑。不执行财产刑的,不能说有悔改表现,会影响减刑假释。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实没有能力执行的,如果有其他符合减刑的情节也是可以减刑的。
    • 怎么查询被执行人执行情况的财产情况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查询被执行人执行情况的财产执行状况有很多途径,首先你得打听打听这个人的常用账户是哪个银行的。虽然现在也有查询手段,但是传统上还是只能拿着查询单子往银行跑。银行分行那么多,哪天才能查到呢。除了存款,车子也可以看看牌照然后提供给法官去查这拍照的车子是不是他的。你要是也有一起的工友,约好法官盯定了老板“请”到法院来谈谈,谈不成就拘留。方法有很多的。
    • 执行财产刑的情况下,对单位会减刑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1
      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根据有关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减刑。 这里的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种情况: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与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履行附带
    • 财产强制执行哪些情况可以不被法院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情况时,应当向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07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