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居住权最新民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7:00:31 193 人看过

离婚后在房屋居住权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移民居住地解释
    房屋拆迁程序
    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二、办理程序: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房屋差价和利息等款项。安置户拆除迁出地原有住房。国土部门按《关于幸福花苑三期安置户原安置屋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提供城关或平原集镇新住房产权证。办理安置房转让手续。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一般情况下移民安置房是按户头分吗一般情况下移民安置房是按户头分吗一,一般会按拆迁时,在册的户口来分配(外嫁女因按村规民约来调整),拆迁安置房怎么分配,因各地都有区别,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当地的答复为准。1,可以是按户分配安置房;2,也可以按人头来分配安置房。二,房屋拆迁程序:(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
    2023-07-05
    2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妻子有居住权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多长时间,要看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设立居住权要签订居住权合同,确定居住权期限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居住权的取得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第三、
    2023-02-19
    387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还居住一起算夫妻
    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规定夫妻离婚后居住权的时间,要看居住权合同的约定,设立居住权要签订居住权合同,确定居住权期限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
    2023-08-01
    325人看过
  • 住房居住权的解释
    住房的居住权是指业主根据住房性能实际利用房屋。非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不失去房子的所有权。住房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或者合同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
    2023-07-02
    187人看过
  • 夫妻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相关法律规定与解释
    法律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分居两年能否自动离婚1、分居满两年的,不能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如果双方要离婚的,离婚的方式如下:(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申请离婚登记,过了30天冷静期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2)、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许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
    2023-08-05
    313人看过
  • 封杀“离婚逃债”“夫债妻还”有了新解释
    最高法院封杀离婚逃债夫债妻还有了新解释谈及离婚,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伤感和遗憾的,涉及到财产分配的时候往往还会撕破脸皮大动干戈。但是现在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场面和谐而且在财产的分配上还出奇的慷慨。究其原因,醉翁之意不在酒,离婚是假,逃避债务纠纷才是真,但眼下,这步棋走不通了。离婚后就一无所有市民宋某早几年自己开办了一家公司,但从2002年开始公司经营不善,陆续欠了不少债务,到2002年3月欠另一公司的债务已达30万元。2003年1月,宋某被债权公司告到了白下区法院。不久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宋某分期向原告偿还欠款共计30万元。本以为这起债务纠纷就可以这样结束,然而该调解协议却一直无法得到履行。原来,2002年12月,宋某就突然因感情破裂与结发妻子茅某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均归茅某个人所有,同时还特别约定婚内双方各自发生的债权
    2023-04-23
    11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小产权房产权归属的法律解释
    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小产权房子可以更名吗?小产权房是不可以更名的,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房产证,所以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房屋产权。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只拥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既没有更名的权力,也不能像第三方转让或者出售,不能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2023-07-05
    52人看过
  •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一、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文将根据这部规定作出一些解释。这部规定主要对民间借贷案件纠纷的管辖地,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民间借贷的利率等等作出了相关的解释:(一)当事人对于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条、借贷合同等能够证明此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该证据中没有注明出借人的,法院可以受理该案件,如果被告对原告是出借人身份提出质疑,并且证据充足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做出约定的,并且事后没有补充该项约定的。则合同履行地应当为借款人所在地。(三)如果借款人有保证人的,则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借人只起诉借款人的,则法院可以不将保证人作为被告人,但如果出借人也起诉保证人的,则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借款人都作为共同被告。(四)如果人民法院对于该纠纷立案之后发现此借贷行为存在犯罪的,则
    2023-04-12
    445人看过
  • 夫妻其中一方欠债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
    2023-04-13
    296人看过
  • 如何解决夫妻离婚后因为房屋居住权闹纠纷
    可以起诉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律师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
    2023-05-06
    243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内容规定于第二编第十四章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中,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人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目前没有出台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
    2023-06-19
    231人看过
  • 最新司法解释监视居住的规定包括什么?
    包括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的条件等。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中设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在指定的区域或住处,设专人或不设专人监视其活动,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国家赋予公检法三家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特殊权力。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检法三家具体使用方法:监视居住由作出决定的机关开具“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委托书”,发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地派出所,委托对其执行监视居住,没有固定住处的,由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或住处。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住所、住处、居所、居住场所等都是同一概念〉往往不是“单身居妆,而是“混合居妆。就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而言,就涉及到“单身居妆、“混合居妆和“第三人”三个名词。所谓“单身居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独身居住的住所,不跟第三人居住在一起;
    2023-04-13
    205人看过
  • 夫妻如何依据最新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
    夫妻要进行离婚起诉的话,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准许双方离婚,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起诉离婚之后,法院也会进行立案和调解,然后进行诉讼和判决。民法典中夫妻离婚如何界定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
    2023-07-01
    10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共同居住是否违法?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不犯法。离婚后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也不干涉。离婚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与他人结婚,重新组建新的家庭,若双方住在一起,则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离婚还住在一起财产应如何分配离婚还住在一起那么就是属于同居的关系,财产的分配一般是个人的财产为各自拥有,而对于共同购买的,那么就要进行平分,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023-07-06
    44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最新司法解释最新夫妻离婚怎么判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 1、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夫妻关系仍不能挽回的,应当予以判离; 2、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离的,感情确实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婚; 3、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也可以判离婚。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新司法解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2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
    • 夫妻债务最新解释最新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
    • 监视居住法条最新解释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
    •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4
      夫妻离婚后的居住权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