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滕州市公安局大坞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手机在就餐时丢失。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跟受害人一起吃饭的张某有重大嫌疑。随后,立即锁定了他的位置,并将其抓获。目前,嫌疑人张某已全额赔偿了受害人损失,他也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偷手机面临什么处罚?
本案中的张某既然因为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了,就说明他盗窃的手机价值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了。一般来说手机的价值是不会超过三万元的,所以盗窃一个手机的话仅仅会达到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而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所以本案中的张某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手机价值达不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本案中张某已经被取保候审,那么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呢?
首先,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才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填写取保候申请表。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在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司法机关同意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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