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31:46 467 人看过

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救济或法律扶助,是指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或者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即通常所说的“免费提供法律帮助”。从其本质来看,它是受国家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是现代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程度和对人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被称作法律界的“希望工程”。

当今世界,法律援助制度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它不仅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司法制度完善的体现,更是保护人权,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特别是我们这样一个法律援助事业起步较晚的国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对于早日与国际接轨、弘扬社会公正和法律正义、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分析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法律援助起步较晚,进展较为缓慢。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虽已初步形成,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是各政府的责任”,即国家责任,“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在援助对象上,规定申请援助的主体仅限于公民,而不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受案范围上,仅限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直接与当事人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那部分案件。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①罪犯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②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③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④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⑤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人民法院在为被告人指定律师提供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其进行审查。

在民事诉讼中,规定公民在请求诉讼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和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而关于行政诉讼,《条例》虽未明文规定其相关范围,但公民可以就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案件申请法律援助。

在申请人经济状况的审查方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除了刑事诉讼中除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两类特殊案件的被告人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外,其他案件中的当事人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必须是因自身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即需要对申请人经济状况进行审查。

此外,《条例》还对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程序、法律援助的实施及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

目前,我国共建成法律援助机构3000多个,专职人员12000多人,近60%有律师资格。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至2005年6月,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81余万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多万件,有近97万余人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有益的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的保障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援助工作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二、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着不少问题,但是,笔者认为,组织形式不健全、实施经费缺乏、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是诸多问题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法律援助组织形式的架构

就刑事法律援助而言,世界各国无论是属于大陆法系还是属于英美法系,无论是属于现代法律援助制度类型中的福利制度型还是属于私人操作型,当事人都无权自己选择律师,而是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公职律师来承担,或者是由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或法院指定、委托私人律师来承担。公职律师的费用由国家从国库中支付,私人律师则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报酬并得到相应的援助费。

除刑事法律援助以外的其他援助活动,在实施援助的机构及其人员方面,就不尽相同了。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专职律师模式,或称公职律师模式,即由政府拨款,并通过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中专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专职律师来进行法律援助。公职律师作为专门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人员,是承担法律援助法定义务的律师,不得拒绝合格当事人的法律援助要求,而当事人原则上也没有选择律师的权利。

二是司法保障模式,即法律援助业务全部由私人律师承担,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私人组织或私人律师提供服务,政府设有法律援助的管理机构,称为“法律援助委员会”或“法律援助协会”等,但只负责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审批,指派私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向其支付报酬。

三是混合模式,即既有公职律师专门从事法律援助业务,又有私人律师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以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援助业务。这种模式下,司法保障与专职办公室混合使用,所有需要援助的当事人可以先去某一个地方的法律援助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接受对其经济状况和案情条件的初步评估,如果申请成功,案件即被接受并开始运作,当事人有权自主选择一位私人律师或带薪律师为其服务。

可以说,三种模式各有优劣。第一种模式体现了法律援助的制度化、规范化。但依赖政府拨款往往导致专职律师的收入较低,缺乏竞争使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固定人数的专职律师难以满足日益增多的法律援助需求。而第二种模式虽然方便、灵活、易于推行,符合律师独立执行的要求,且竞争机制保证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但是国家对法律援助的控制却相对较弱。某些律师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疏忽了援助义务,不能及时、真实地帮助受援人,反而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影响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健康发展。而对于混合模式,它集前两种模式的优点于一身,显示出更鲜明的优越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援助相关文章
  • 医保制度如何完善?
    续保方式有三种: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续保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即使治愈了,重新患病的风险仍然很大,而且现在慢性病的发生率也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续保风险太大。大病医保都有哪些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
    2023-07-08
    453人看过
  • 浅谈委托执行制度之完善
    委托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其辖区以外的案件,委托当地同级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的制度。其目的在于克服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开展异地执行活动的困难,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是对执行管辖制度的一项重要功能的补充,但因现有的委托执行制度存在较大的滞后,使委托执行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委托执行效果不佳。一、委托执行存在的问题。(一)委托执行案件少,委托执行效果差。因一部分案件立案早,往往超过一个月以上。如要委托执行还需经受托法院同意,这使许多符合委托执行条件的案件得不到委托执行。另一原因是由于申请人顾虑地方保护主义,受托法院不会全力给予执行,不能全面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原因,造成实践中委托执行率低,因大多数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难度大,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难找,要花较大的精力、财力,在重视申请案件的同时自然就会轻视委托案件,导致委托执行效果很差。(二)委托执行不及时、委托法院催办执行不
    2023-06-06
    217人看过
  • 浅议我国人大代表质询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人大代表质询权的基本内容我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都对人大代表的质询权作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我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质询权的行使必须是在人大会议期间,而且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必须有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须有代表10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质询案。第二,质询对象在中央一级不仅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而且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应地,在地方一级,受质询的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第三,质询案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质询对象、问题及内容。第四,质询案运作的步骤为:(1)人大代表将质询案送交大会主席团;(2)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交受质询机关答复;(3)受质询机关作出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时效制度如何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甚至产生诉讼,已经不再是新闻。据统计,我国法院目前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以约20%的速度递增,2005年已达18万件。??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法》从立法上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是六十日,本意是为了促使劳动争议尽快得到解决,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及时得到恢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保护,生活秩序尽快得到安定,本意是积极的。但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又变成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要约束当事人双方尽快解决纠纷,使劳动关系尽快得到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劳动者因为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够、申请仲裁不及时,从而丧失了仲裁的机会。??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如何掌握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涉及到六十日期限的准确计算,涉
    2023-06-11
    425人看过
  • 浅析我国药品广告代言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药品广告代言现状1、广告、广告代言人和药品广告代言人的定义根据新《广告法》第二条的规定,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可以推导出,药品广告代言人,也就是除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药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广告代言人的分类广告代言人通常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是名人,指社会公众所熟知的人物,多来自娱乐界、体育界,其说服力来源于名人自身的吸引力。第二类是专家,通常是所代言产品领域的权威人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说服力来源于专业性。第三类是典型消费者,其说服力来源于消费相似性与可靠度。第四类是公司总裁或CEO,有些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会亲自代言。前三类代言人,即名人、
    2023-06-07
    416人看过
  • 浅谈中国会计法律的责任制度和完善措施
    要想对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行之有效的完善措施进行总结与研究,首先需要弄清楚的一点在于:何谓会计法律责任。从理论上来说,会计法律责任是指包括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在内的会计主体因从事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包括现行《公司法》、《会计法》、《证劵法》、《所得税法》以及《保险法》等等在内,侧重于《会计法》)相关规定而必须担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从这一角度上来说,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落实与完善能够有效抑制行为主体在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当中的各种不正当行为,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而言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以《会计法》为出发点,在对现阶段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的基础之上,着重针对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措施进行了系统分析与研究,现对其作出详细说明。1现阶段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1.1《会计法》中相关标准规范的问题分析。最显著的缺陷在于:现行《会计法》虽对企业会计责任主体加以
    2023-04-24
    141人看过
  • 浅谈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的完善
    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普遍存在一定的紧张和困难,劳动争议发生的比例很高。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时代的进步,市场经济主体越来越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中国人不喜欢诉讼的传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往往首先选择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这既减轻了法院的负担,又加速劳动争议的处理,收到一举两得的效果。但是,我国的劳动争议的协商和调解制度却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是,大部分劳动职工希望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另一方面是,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设定存在问题,使得这些制度难以发挥作用,因此,完善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是解决目前数量庞大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由之路。一、当前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劳动者维权意识差,劳动争议处理知识缺乏。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对于一般的权益受到侵害往往报以忍受,比较大的利益损失才
    2023-06-06
    94人看过
  • 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
    如何完善监事会制度,目前已成为我国立法考虑范畴,我国上市公司内审机构设置,在隶属关系上一般有3种模式:(1)隶属于管理层,由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公司办管理;(2)隶属于决策层,由董事会或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管理;(3)隶属于监督层,由监事会管理。三种模式中第三种模式,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监督层好比“裁判”,运动员、教练、裁判各司其责、相得益彰。我国《公司法》分别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第52—54条)和股份有限公司(第124—128条)的监事会制度。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上述规定过于宽泛,只给了监事会“说”的权力,而没告诉其怎么“做”,无制裁条款的法律规范永远不会发挥其作用。此
    2023-06-09
    200人看过
  • 浅析当前执行复议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一、执行复议制度的概念执行复议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法院对执行异议的裁定,依法向作出该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律救济制度。执行复议制度实现了执行救济的程序公正,更是执行复议制度是程序上的执行救济制度。执行异议复议制度是当今执行工作改革中执行权分离运作改革的必然结果。二、执行复议制度存在的缺陷(一)对审查程序缺乏具体的程序性规定首先是不清楚由人民法院的哪家机构审查,是由作出裁定的原执行员或者原合议庭审查,还是另行由执行裁决机构的裁决法官独任或组成合议庭审查;其次不清楚是书面审查,还是举行听证审查;再次不清楚裁定送达十日后才申请复议的法律责任又是什么,如何承担责任。(二)缺乏对滥用执行异议的制裁措施由于现行执行异议审查程序不收费,也无相关处罚措施,一些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恶意提出执行异议,甚至互相串通好,以阻碍执行程
    2023-04-24
    477人看过
  • 完善保险涉税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利用税收在日常的中性效果和市场存在缺陷时的“非中性”效果,支持保险业发展保险事业的发展受到诸多经济因素的影响,税收政策便是一个关键因素。正常情况下,税收应该保持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尽量不干扰市场的相对价格和个人的经济行为。但当市场存在缺陷时,则通过税收来干预调控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使税收产生“非中性”效果。这也是各国对一些行业实行税收倾斜理论的依据。我国保险涉税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1.降低保险业的税赋保险对保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无可替代,对其实行过高的税赋,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其发展。高税赋还可能使保险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来减轻财务压力,引起整个市场的混乱,使正在观望的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所以,在目前的环境下,降低保险业税赋,于国于民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极其有利。首先,保险业的营业税水平与国内其它服务行业应基本持平,在营业税方面,我国现行税法除了寿险和农险免税外,
    2023-04-23
    428人看过
  • 司法救助制度的规范和完善
    司法救助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保障弱势当事人能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一项制度。目前我国司法救助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工作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本质要求,既有利于各类案件的及时解决,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保障了程序公正,为维护实体公正创造了条件。开展司法救助,是保护弱势群体基本人权的重要措施。实施几年来,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备与否,在一定意义上体现着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低。我国应当在适应我国国情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现有的司法救助制度,并配合其他社会制度共同作用,以提高我国的司法文明水平。针对司法救助在审判实践中所暴露的问题,为了使其更趋规范化,从而使得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都能及时得到司法救助,都能打得起官司,都能充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立法缺乏明确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实践中法院出现了任意扩大缩小
    2023-04-22
    443人看过
  •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其具体含义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它作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在一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是在我国立法史上,首次将法律援助明确写入法律,是我国法律
    2023-06-06
    289人看过
  • 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一、法律援助的职能(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收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实质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二)申请法律援助需具备的条件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2、广州市司法机关或劳动仲裁机构已立案或具备立案条件的当事人;3、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4、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经济困难标准:广州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500元或以下,广州农村村民家庭人均月收入300元或以下(对部分重大影响的群体案件和涉军案件,从社会稳定和国防利益出发,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此款经济标准限制)。(三)公民如何申请法律援助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
    2023-04-22
    309人看过
  • 改革和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浅见
    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依法治国对司法机关提出的必然要求。我国当前所进行的司法改革,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部分内容,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由于我国过去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文化传统,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重视和加强对程序公正的研究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1996年我国修改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刑事诉讼程序尤其是对庭审方式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向着通过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的现代化法治理念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诉讼理论上看,对簿公堂的法庭审判活动,是诉讼形态最完整的体现,它将侦查、起诉的有效性做出结论性的评断并最终决定诉讼的结果。庭审,是整个诉讼过程中各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体现,最难把握和操作,问题最多也最难解决,因此,研究这些矛盾和冲突,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改革的主要成果随
    2023-06-11
    31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援助
    相关咨询
    • 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公民拥有的私有财产的数量和种类逐渐增多,而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得到应有的保护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当公民死亡后有私有财产,则财产应归属于继承人所有。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坚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近年来独生子女的比例逐年升高,导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在不断的缩小。
    • 如何完善专利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1、建立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侵权判定标准; 2、对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3、加大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力度; 4、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
    • 如何完善病假管理制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
      关于如何完善病假管理制度,我之前做过,给你参考一下, 第一:请假的程序 (一)请假的原则 1、企业可以在规定中注明员工一旦采用虚假证明的(含骗取、伪造、篡改、涂改病假证明),视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给与旷工处理; 2、未经批准休病假或者未按照企业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旷工 3、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自杀、自残的行为导致需要停工治疗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处理。 (二)请假的所需的材料企业可以要
    • 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
    • 完善时效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即使员工退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依然有权利通过仲裁手段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5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自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要在终止合同之日起1年之内提出,否则,超出1年时效的,劳动仲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