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制度中不同类别犯人的关押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1:44:58 246 人看过

拘役,应和判处拘役的同类人员关押在一起,有时也称狱友或所友。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拘役刑不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并在在公安机关的看管下进行对劳动改造。

拘役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1、试用对象不同: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的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执行不同:

拘役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为: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四条对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别羁押的人犯,应当分别羁押。

第十三条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规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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