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如何进行尸体检查存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0:30:17 334 人看过

尸检报告是医疗事故纠纷中极为重要的证据之一,因此患者医治过程中死亡的,如患者家属认为是医疗损害造成的或者出现医院和患者家属对于患者的死因争执不清的情形,需要对两个问题予以重视:一是尸体的存放问题,二是尸检问题。尸检,是指为了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对死亡患者的机体进行解剖、检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手段。尸检的临床价值可以概括为3C,即确定诊断(confirming)、澄清疑问(clarifying)及校正错误(correcting)。医疗尸检的主要目的是检验临床诊断、明确疾病和死亡原因。因此,尸检及病理检查是明确疾病和死因的最为客观的手段,是医患双方的客观的证据之一,尤其是医疗纠纷中确定责任不可缺少的参考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这一规定,明确了尸体专门的存放空间,一来充分考虑在专业环境中对尸体实现科学存放的必要性;二来方便后续程序的开展,比如尸检。同时还规定了尸体存放的最长期限以及逾期存放尸体的后续处理方案。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对患者死亡的原因不确定或有异议,医患双方都有义务配合尸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目前实践中未尸检的情况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医院提出进行尸检,而死者家属不同意但又不愿签字表示拒绝,从而导致尸检工作不能进行。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观念问题。我国《孝经》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的伦理观念,对所有的中国人,包括现代人的影响都是根深蒂固的。在现在很多医疗纠纷中,有不少家属不愿接受医方所提出的尸检要求,认为这样将破坏尸体的完整性,是对死者的不敬。但尸检是判明患者死因的主要途径,如果患方对患者的死亡有怀疑,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尸检,或接受医方的尸检要求,否则就等于患方放弃了获取客观证据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死因的判断只能依据医方的病历分析,难度相对会增加很多。

另一种是患者死亡后,医院未能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有权选择尸检确定死因,而患方因缺乏相关知识,也没有提出尸检要求,这种导致尸检不能的情况,医院应负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

为保证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的科学性、准确性、时效性,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可以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需要经过申请来获得相应资格,下列机构可以申请作为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2)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的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教研室或法医教研室的高等普通学校。

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至少具有2名按照本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为主检人员;

(2)解剖室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3)具有尸检台、切片机、脱水机、吸引器、显微镜、照相设备、计量设备、消毒隔离设备、病理组织取材工作台、储存和运送标本的必要设备、尸体保存设施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4)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担尸检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2)受聘于上述具有承担尸检任务相应资格的机构;

(3)具有病理解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检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项两个条件外,还应当在取得病理解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在现实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尸检任务;也可以会同同级公安、司法机关指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设置的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法医机构承担尸检任务。

医疗纠纷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此外,尸检不是免费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交费。

一、患者死亡是否需要进行尸检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死亡并非都需要进行尸检,只有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可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侦查人员如何检查物证,侦查人员如何检验尸体
    一、侦查人员如何检查物证物证检验。物证检验是指对在侦查活动中收集到的物品或者痕迹进行检查、验证,以确定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的一种侦查活动。检验物证,必须认真、细致。需要经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应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检验物证,应制作检验笔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和见证人均应签名或者盖章。检查物证这一程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和提高勘验、检查的质量,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差错。同时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实施侦查监督的形式。复验、复查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自己进行。对于退回公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复验、复查的情况应制作笔录,并由参加复验、复查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侦查人员如何检验尸体尸体检验。尸体检验是指由侦查机关指派或聘请的法医或医师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或者尸体解剖的一种侦查活动。尸体检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死亡的时间和原因、致死的工具和手段、方法,为查
    2023-03-25
    220人看过
  • 家属不同意尸检的可以强制进行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尸检,不需要征得家属的同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尸检应注意的问题医疗尸检的时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死亡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
    2023-04-21
    66人看过
  • 在我国未经家属同意可进行尸检吗
    一、在我国未经家属同意可进行尸检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司法机关是有权对尸体进行尸检的,而不需要征得家属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家属到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二、一般的尸检流程1、尸检前提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这是进行尸检的前提。是不是所有发生患者死亡的病例,医疗机构都有主动提示尸检的义务?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当医方无法明确死亡原因或者患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才有进行尸检的必要。在理论层面上,有可能是患者没有异议,而医疗机构有异议(无法确定);也有可能是医疗机构没有异议,而患者家属有异议。无论哪种情况,只要其中一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则医疗机构都有向患者近亲属提示尸检的义务,患者近亲属则有配合进行尸检的义务。2、死者近亲属签字同意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
    2023-06-01
    227人看过
  •  面对身体意外死亡,如何进行尸检申请?
    在意外死亡发生后,如果死因存在异议,一般是由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一方在48小时内向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影响对死因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或拖延的一方需要承担无法举证损害事实的不利后果。在意外死亡发生后,如果死因存在异议,一般是由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一方在48小时内向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影响对死因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或拖延的一方需要承担无法举证损害事实的不利后果。 如 果 死 因 有 异 议 , 如 何 申 请 尸 检 ?根据我国《尸体检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死因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尸体检验。死因有异议时,需要由死者生前指定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通知死者生前指
    2023-09-01
    342人看过
  • 患者死亡应当在死亡后多少小时内进行尸检经死者近亲属签字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有进行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达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一、工伤死亡一定要尸检吗工伤死亡是否一定要尸检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有以下两点:1、工伤死亡,一般都是死因明确,不需要尸检;2、如果对死因有怀疑,发生疑点的,必要时可以尸检。工伤死亡赔偿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尸检
    2023-02-22
    12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如何申请尸检?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如何申请尸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如果医患双方,尤其是患者一方,出于种种原因,拒绝进行尸检,最后造成患者死亡原因无法认定,由此而使医疗鉴定委员会无法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家属有可能要面临因为不做尸检而败诉的可能。根据《医疗事故
    2023-06-24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患者死亡尸体?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4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 尸体解剖应由死者家属同意才能进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2
      进行尸体解剖,是为了确定或判断死亡原因、致死工具、致死手段方法、死亡时间等,进而分析作案过程,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根据。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因此,尸体解剖公安机关决定,通知家属,并不需要家属的同意。
    • 患者死亡尸体应该如何操作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1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 公安机关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应如何进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3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 患方家属拒绝尸检的后果一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2
      患者家属拒绝尸检的,需要承担对死因判定或者无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不利后果。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如果有证据证明患方拒绝尸检,导致影响对死因判定或无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由拒绝尸检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