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7:54:57 213 人看过

一、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二、劳动关系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条件

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格;

2.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有报酬服务,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3.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作运作;

4.劳动者具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工作证等相关资料。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5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涵义有哪些?
    第一应遵循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矩,这在劳动者法定的劳动义务之中,第二与劳动有关的相关部门与劳动者也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第三,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此外在劳动合同中,最基本应该遵循几条规则第一,兼顾各方利益原则;第二,协商为主的解决原则;第三,以法律为准则;第四,劳动争议预防为主的原则。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和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3-06-30
    251人看过
  • 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
    2024-01-30
    495人看过
  • 劳动关系早于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为企业提供有报酬的劳动,从事的是企业日常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则从这个事实发生之日起,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是必备条款,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反应劳动关系情况的最有利最直观的文书证据。一般情况下,
    2023-04-29
    369人看过
  • 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及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素
    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素主要是指双方是否存在相应的人身、经济和组织上的劳动隶属关系,以及一方是否有实际的劳动给付行为。一、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合同认定,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过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证据进行认定。二、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素认定劳动关系的要素有两个:1.隶属关系。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2.有劳动行为的给付。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
    2022-05-30
    32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的含义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一、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提前通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2023-03-17
    69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是平等的关系。4.当发生争议进行处理时的法律程序不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纠纷的处理,则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确认方式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
    2023-04-13
    2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起诉状的含义
    劳动关系起诉状是指(一般)由劳动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需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者工作证等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无法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对劳动者有利来处理。一、怎么确认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与其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其他单位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2.用人单位招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不能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留用期间可按劳动关系处理。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
    2023-06-27
    234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国家是有特殊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不可以呢?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是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改为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双方另有违约赔偿约定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其次,《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中说明,员工是可以要求回复
    2023-04-29
    38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据法律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是指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下劳动获取薪酬的,并通过合同维护权益。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薪酬的领取以及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据法律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且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相关工作,成为员工。此外领取给予的劳动薪酬和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为国家机关或者正规企业等和劳动者建立的关系。劳动者是指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下劳动获取薪酬的,通过合同维护权益的。劳动关系归属填什么?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人力
    2023-06-30
    21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以口头约定替代的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应签的劳动合同,但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续签,导致劳动关系持续存在;以其他合同形式替代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本身无效,但双方仍按照合同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以口头约定替代的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应签的劳动合同,但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续签,导致劳动关系持续存在;以其他合同形式替代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本身无效,但双方仍按照合同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如 何 认 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实际劳动关系,包括合同关系、用工关系、事实劳动报酬等。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认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2023-09-03
    1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法律制度概述:劳动关系的认定与处理
    关于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是: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老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涉及老年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涉及老年劳动者,即离退休人员或超过60岁(男)、50岁(女)的农民工及其他社会人员(但公务员和比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除外)应参照如下意见处理:(1)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如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予认定。(2)不论老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不论老年劳动者在原单位是否享受基本养老
    2023-07-22
    447人看过
  • 劳动法规范对象:劳动法规范哪些人或组织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但并非所有社会劳动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一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在我国劳动者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我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用人单位是指使用和管理劳动者并付给其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指劳动法效力,即劳动法适用于哪些人。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我国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种劳动关系也是都由国家直接调整,无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工人,都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其就业、工资、福利和退休
    2023-07-07
    293人看过
  •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
    加盟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法律上是怎样定义的所谓加盟店,是指该门店不直接属于公司总部,它或者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为其他独立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加盟店在法律性质上与总部属于不同的企业法人,它是以支付加盟费的方式参与到该公司整体品牌的运营中。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员工完全有权利要求加盟连锁店签订书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若企业拒绝,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一般来看,连锁经营通常采用直营店和加盟店两种模式。不管这两种模式在运营管理、法律性质及员工劳动关系归属等方面存在哪些不同,认定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归根结底还是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劳动者到本案类似连锁经营企业工作时,应当查明企业的经营性质,明确用工主体,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妥善保存,以免出现类似本案中用人单位以个体工商户进行加盟而规避用工责任的
    2023-06-17
    368人看过
  • 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调整劳动关系对吗
    一、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调整劳动关系对吗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调整劳动关系是错误的。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1、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提供了相应劳动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2、休息休假权。3、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4、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我国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5、享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4-01-19
    3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中认定人的定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法是怎样定义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
    • 劳动关系是如何定义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21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根据法律规定,解除目前的事实劳动关系。
    •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7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
    • 劳动关系分为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有何意义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我来回答你。集体合同是基于对个别合同的补充而设立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杜绝因为企业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劳动者缺少法律保护依据的现象,国家推动企业与职工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方式,对劳动者实施托底保护的制度。简单讲:集体合同是托底的合同,条款简单。个人合同较集体合同的针对性明确得多,条款更细。对于已经签署了个人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来讲,个人合同优先于集体合同。至于更细节的问题,建议咨询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