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人员是否有权利居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5:51:35 492 人看过

户口本上的人员不享有居住。户口本上人员的居住,不是由户口本登记的信息为准的,要以房产所有登记的信息为准,其外人员有无居住,能否使用和居住,由房屋产人的自主意识来决定的。所以户口本上的人员不一定享有居住。居住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度,属于物,是一种他物。由于居住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属于物。同时,又由于居住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又属于他物。

老人去世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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