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担保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12:29 404 人看过

定金担保的作用有为债权作担保,可以预先支付等,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也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一、买卖房屋必须交定金吗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买卖房屋必须要交定金。不过在实践中,一般都是需要交的,所以是否交定金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合适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了20%的部分不能将其认定为定金的金额,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合同总价的20%的范围之内,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定金的数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购房合同是否签定成立

如果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是成立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有哪些作用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作用有:1.抵押,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保证,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3.定金;4.留置;5.质押,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担保的基本手段有哪些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主要有五种: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3、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4、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
    2023-08-13
    303人看过
  • 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创业就业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借款小企业合伙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的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和经营有关的店面装修和设备更新,不得用于从事与就业无关的其它投资、有价证券、期货经营和借贷活动。二、借款人需要具备哪些贷款条件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三、借款人应提供哪些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注:从2010年5月10日左右开始外
    2023-04-21
    119人看过
  • 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可以作为担保方式吗
    一、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二、定金可以作为担保方式吗定金可以作为担保金,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方于事前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具有以下含义:1.定金是债权的担保;2.
    2023-05-03
    288人看过
  • 担保人用房产证作为担保是否可行
    担保人可以用房产证作为担保,但是该房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公积金担保人用房产证代替吗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需要办理房产证抵押和反担保和抵押。经过担保中心来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不需要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的,由担保中心代领房产证。此后,由产权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担保中心进行领取。如果产权人是两人或两人以上,需要全部产权人由本人带身份证前往担保中心领取,若不是同时到场,可分别领取。《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
    2023-07-26
    364人看过
  • 投资担保的条件以及投资担保作用
    担保体系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由政府或企业法人等出资组建,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或支持本国、本地区产品出口而设立的。它在银行与企业的借贷关系中,是以保证人的身份存在的,它与银行、企业分别签订担保合同,确立特定经济关系,发挥以下作用:保合同,确立特定经济关系,发挥以下作用: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1、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2、公司章程。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4、各股东协议书。一、保障债权的实现从银行角度来说,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特别审慎,注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具有较强的补偿能力,因此,担保机构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中
    2023-06-08
    492人看过
  • 残疾人保障金的定义及作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残保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如何处理残保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中,我们发现有此企业将其列入“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核算,这是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规定: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所以企业交纳的“残保金”财务上应该列入“管理费用”中。其会计处理见《财政部
    2023-07-05
    146人看过
  • 挪用公款作担保违法吗
    挪用公款公用的,不一定违法,但是需要看具体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多少能判刑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会判刑。挪用公款有三种情况会被判刑:1.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经营活动,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二、村长挪用公款什么罪属于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2023-03-14
    328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用证件作担保
    不可以用证件做担保。用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作为担保是不合理的,担保必须是以财产为担保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6-13
    118人看过
  • 反担保有哪些具体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怀有疑虑的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时,有无反担保措施,即直接影响到本担保的设定,若无反担保,第三人可能因虑及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现实生活中,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时,几乎无例外地要求有反担保,其他担保人为减免风险而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也日渐增多。第三,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济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因某种特殊情况或出于特殊的考虑,使得某一担保的直接设定遇到一些困难或障碍
    2023-06-13
    295人看过
  • 担保权人的作用和职责
    有担保债权人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但该法未对有担保债权人未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后果作明确规定。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和担保物权是一种被包含的关系。其主要区别是担保物的性质的差别。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区别如下:1、担保物权人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2、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
    2023-07-05
    79人看过
  • 定金内容和定金担保的特点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3-06-05
    53人看过
  • 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还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定金作为设计合同担保方式时也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一、定金的法律性质有哪些?第一、定金具有违约金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第二、具有预定
    2023-02-26
    163人看过
  • 不可撤销担保书(非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
    不可撤销担保书(非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致: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贷款利率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在此,我_______(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第一条奉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该贷款的
    2023-06-09
    140人看过
  • 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
    1、债权担保债权担保的内容即担保权与担保义务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的担保权因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性质不同,也表现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即保证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性的请求权,属债权范围;而在物的担保中,则是一种物权性的优先受偿权。2、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3、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一、抵押担保概念和特点是什么(一)概念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2023-03-12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股金还能用作抵押担保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股金不能用于抵押担保。 1、股东的分红权是财产权利,股金一般是属于现金,所以不能用股金出质的,但股东可以出质股权,为债务担保。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议定金是否以用于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正规的定金公司担保的作用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1)定金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约定的,其比例不得超过合同目标总额的20。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期限的,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时起生效。 (2)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定金罚则的制裁,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义务,这就体现了定金的担保作用。当然,
    • 怎样要回作为担保的定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及作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主债权的全部。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