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首要条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批准权则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是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作为该政府的具体代表;另一方则是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确定的土地使用者。关于受让方的范围,《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未作限制性规定,这就是说,国内任何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成为土地所有权的受让方,国外的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一般也都可成为受让方。只有上海、夭津、杭州等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凡与我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或没有设立商务代办处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成为受让人。
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主要包括在规定的年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经营土地,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个人依法取得的使用权还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一个环节,是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步,因此,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是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级市场,或叫出让市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进行开发经营、即房地产转让,是房地产二级市场,又叫转让市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征是平等、自愿、有偿、有期。(2)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法律地位不变,土地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3)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由政府垄断经营,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拉自经营。(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由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代表国家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有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之间就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如何行使使用权等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划拨土地的范围是什么
3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什么
4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是什么?
30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是什么?
49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范围是什么
5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是什么?
86人看过
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 更多>
-
划拨土地的使用范围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1-06-08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
-
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和权利范围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0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30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是指城市内教育、文化和卫生等设施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
-
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另外,(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第9号)以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
-
土地使用权划拨范围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1-08-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在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它的获取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划拨,还有一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