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
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价格。
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然已办理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实物。
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表现形式
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和章程约定缴纳资金。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已确认为股东,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突出;
2、出资不足。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纳。首次出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或未支付剩余应付资金,导致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非货币、财产出资,实物或其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的价格;
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已办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未交付实物;
5、根据协议和章程,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与实际约定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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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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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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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瑕疵主要形式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4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 6、交付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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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12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如下: 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 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 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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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4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 6、交付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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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包括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2股东出资瑕疵的形式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2、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3、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4、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5、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有应有的功能或效用 6、交付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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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瑕疵包括哪些形式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股东出资瑕疵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一些出资行为方式的特定概括,股东尤其是发起人股东具有严格的出资义务,必须实际的完全的履行出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此项义务。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