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委托医疗事故过错鉴定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17:41:18 303 人看过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只有在其他当事人认可的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予采信。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人作出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异议内容和理由。经审查,有证据足以证明异议成立的,对鉴定意见不予采信;异议不成立的,应予采信。

医疗事故过错的司法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一、医疗纠纷可以直接走司法鉴定吗

可以申请。

司法鉴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法院决定鉴定,由法院内的技术部门统一对外委托;二是申请鉴定,即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同意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刑事案件到法院了能做司法鉴定吗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相关文章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委托方式
    问题反映:徐水县孙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的爱人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后,过去了一个多月,鉴定时间仍未确定。详情陈述:我爱人在医院做完阑尾炎手术后,身体情况一直不太好,他才23岁,以后该怎么办啊。孙女士说,经过跟医院和县卫生局沟通,最后他们提出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当时医院告诉我们45天就能解决,可是过去了一个多月,还没有做鉴定的消息,我们等得很着急,找过卫生局也找过医院,还找过做鉴定的医学会,可是时间始终确定不下来。我想请记者帮忙问问,究竟有没有这45天就解决的说法。3092070热线记者张倩:记者就孙女士的问题咨询了保定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接到了孙女士所说的委托。首先,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一种是由当地卫生局委托,一种是由法院委托,还有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委托到我们这里以后,由于委托的人很多,所以需要排队,排到之后我们才算正式受理,之后通
    2023-06-08
    150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向哪个部门进行委托
    医疗事故鉴定是需要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建议在做司法鉴定前,先找第三方机构做医疗评估,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以及保证司法鉴定的质量。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
    2023-06-13
    473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一、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对患者的生命漠不关心,不采取及时的救治措施,严重违反救治规定。在就诊过程中出现后,拒不改正的,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身体严重损伤的,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应该追究医疗事故责任。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本罪是因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造成严重损害,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救治中因失误、就诊错误等造成就诊人员的伤亡的,属于是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罪。反之因为医务人员存在上述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况,但是没有危害到就诊人员的生命健康,或者情况不严重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由于医疗事故罪属于刑事案件中的公诉案件,经由医疗事故
    2024-01-12
    2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哪里做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
    在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一、医疗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鉴定有各级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二、医疗纠纷是否要先申请医疗鉴定发生医疗纠纷后,并不一定要先申请医疗鉴定的,卫生部门接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才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
    2023-03-06
    1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委托第三方进行
    医疗事故有专门的鉴定机构,所以不能由第三方鉴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对于医疗机构还是对于患者,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使问题得以解决哪,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处理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医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解决方案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2、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在
    2023-03-01
    116人看过
  • 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 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其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称为医疗过错鉴定,一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一类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医疗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的。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这种鉴定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实际上,它还包括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一、司法鉴定退费规定
    2023-03-12
    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样委托鉴定机构
    一、医疗事故怎样委托鉴定机构医疗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残的鉴定流程如下:首先,需向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书面委托;其次,该司法鉴定机构在接收到正式的委托书之后,应立即开始着手处理和接受相关的鉴定申请;接着,当该鉴定机构正式受理了案件并落实了相关手续以后,将依据有关规定,指派具备履行此类鉴定任务所需条件与资质的专业人士来承担相关的鉴定责任;最后,对于在鉴定过程中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的信息或资料等,则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例的规定,对请求方提出的鉴定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
    2024-03-29
    485人看过
  • 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怎么办
    一、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怎么办法院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结果对方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二、医疗过错鉴定内容一般而言,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可以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7.其他专门性问题。三、医疗过错鉴定费用如何确定医疗过错鉴定费用的确定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且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
    2024-03-12
    463人看过
  • 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应当去哪做
    法院委托的医疗过错鉴定在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列入名册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机构中进行,一般是专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在列入名册的、符合鉴定要求的鉴定人中,选择受委托人鉴定。一、医疗过错责任证据如何收集1、医疗过错责任证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来进行收集,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3、鉴定机构的选择法
    2023-03-07
    345人看过
  •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一、医疗过错的认定是依据什么?(一)诊断的过错1、问诊的过错2、检查的过错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检查的过错分为实施检查的过错和未实施检查的过错。(二)治疗的过错1、治疗方法选择的过错2、治疗时机选择的过错重危患者到院是否及时治疗,治疗措施是否及时实施,3、用药的过错4、手术的过错5、麻醉的过错6、血的过错7、放射线治疗的过错放射线治疗适应性选择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放射线剂量过大造成灼伤等。(三)病情观察的过错对病情的变化是否仔细全面观察了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
    2023-04-11
    434人看过
  • 医患双方均可提出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申请
    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一、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行为鉴定不应有前后顺序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法律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医方最有力的举证则是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医方为避免或减轻其赔偿责任,其举证(申请鉴定)的思路通常为:医疗行为无过错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该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退而举证(申请鉴定)构成医疗事故,该
    2023-04-04
    391人看过
  • 医疗鉴定:“事故”和“过错”的区别
    十大区别看事故和过错两种鉴定:一、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常讲的事故鉴定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所做出的过错鉴定主要审查其是否有过错,直接为诉讼服务,是一种诉讼活动。二、目的不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三、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权在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或律师事务所委托。四、主体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过错鉴定由依法成立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五、责任方式不同:事故鉴定由医学会的名义出具鉴定书,专家不署名,责任不道人,有点儿集体负责制但谁也不负责的意味;过错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鉴定人要在结论上签名或盖章,如有不同意见要注明。六、证据要求不同:事故鉴定中关于证据的保全、固定和保存制度较为宽松,实践中时有涂改、毁损、遗失情况;
    2023-06-08
    415人看过
  • 如何书写医疗事故鉴定委托书?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材料1、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包括患者姓名、年龄、住址、就医经过、鉴定理由、签名、手印)向所在省医学会提出申请(5份);2、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书、死者户口本;3、门诊、住院病历及报告单及复印件;4、鉴定费4000(以当地物价部门核定为准)5、患者方联系电话医疗事故鉴定程序:首先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医鉴办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受理,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
    2023-06-18
    132人看过
  • 如何委托法院 做医疗事故鉴定
    一、申请鉴定事由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二)提交有关资料;(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一、什么是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二、医疗事故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医疗事故根据以下方式解决最有效:1、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解决;3、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
    2023-04-04
    8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医疗常规等,导致患者人身伤害而存在的过错责任认定。 它是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涉及到的过错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性质和程度。... 更多>

    • 医疗过错鉴定可否两方同时委托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5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可以委托医疗过错鉴定的行为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自己可以委托做医疗过错鉴定。根据民事证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
    • 医疗过错可以委托别人做鉴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5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自己可以委托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 过错重新鉴定必须有医疗事故鉴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
    • 医疗纠纷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何不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
      处理医疗纠纷程序,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