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00:26 344 人看过

作者:◇龚文俊蒲通臣发布时间:2008-09-2609:28:42

[案情]

原告杨某(系进城经商农民)于2001年在某县城关通过受让的形式取得一块菜地,在未能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于2002年在该土地的右后部建房。第三人李某(系国家公务员)于2004年拟在与上述菜地左面和左前面相邻的一块稻田建房,需占用该菜地左面的一部分土地,遂与原告订立用该稻田右前面部分土地给原告修建通道,以换取该部分土地建房的协议。2005年,第三人撕毁该协议,强行在其已换给原告使用的土地上修建院门和围墙,将原告已开始修建的通道堵塞,致使双方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原告曾向土地管理机构申请调处,该机构以双方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为由不予受理。之后,第三人通过不正常渠道取得了2002年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在获知此情况后,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某县人民政府违法为第三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在审理的过程中,被告注销了该证,但其以该证为依据为第三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仍未予注销。原告再次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违法颁发该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

[评析]

有人认为,被告在为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时,所依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被注销,因而依据该被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仍应为有效证件。

理由是依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只是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权利申请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要件之一,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房屋所有权证赖以存在的基础要件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被依法注销后,该房屋所有权证也必然失效或必须注销的规定。

笔者认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后,依据该证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随即无效,亦应予以注销,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理由如下:

第一,《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虽然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废止,但对本案仍然适用。该办法所称的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由于第三人所建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尚有争议,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被注销,因此,第三人尚未符合该房屋权利主体资格的条件,也不符合《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二,第三人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有申报不实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注销其房屋所有权证。

(作者单位: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贵州省黎平县司法局肇兴乡司法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权属登记相关文章
  •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谁颁发
    市民张*叔退休后打算到市郊居住,朋友给他介绍了一处小产权房,环境优美,交通方便,据说还可以办产权证。张*叔十分心动,没想到回家和家人商量后,儿子坚决不同意购买小产权房,说是国家政策不允许,但是具体原因儿子说不清楚。两个人带着疑问咨询了许多人也不得而知。小产权房的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镇颁发法律规定:《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应当怎么办: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里颁发。小产权房
    2023-05-05
    156人看过
  • 市房管局颁发房屋产权证和抵押他项权证纠纷
    原告雅安个体互助基金会诉被告市房管局颁发房屋产权证和抵押他项权证纠纷一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6日受理后,以本案系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2003年6月26日将该案移送至本院审理。本院于2002年7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8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庭审后本院依法追加中行新华支行、叉车总厂、华虹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3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邓树枝,被告委托代理人张海峰、罗军,第三人中行新华支行委托代理人夏训钊,叉车总厂委托代理人毛文曼、蒋贵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华虹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1995年4月叉车总厂与成都晓初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初物业公司)签订联合开发房地产协议书。双方约定在成都高新区永丰路3号近10亩地上联合开发临街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
    2023-06-10
    317人看过
  • 6万多元买来无效房屋所有权
    中国法院网讯花6万多元从第三人处购买的房屋,又签合同,又办所有权转移手续,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谁知买了几年的房子却因第三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而被别人主张无效。近日,河南原阳县法院对这起房屋权属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了原阳县物资局要求被告李陆风交还两间临街房和支付房屋使用费37500元的诉讼请求。李陆风所购买的两间房屋位于原阳县城关镇,该房屋于1995年由原阳县物资局兴建,木材公司向物资局投入94080.50元用于修建大门和大门西侧两间临街房。1996年5月底,木材公司调整,另分立一个原阳县物资贸易中心,1996年5月28日原阳县物资局局委生活会议研究决定将争议房屋和大门产权归物资局,暂交原阳县物资贸易中心使用,未经局委同意,该单位无权对该房屋随便处理。1997年7月原阳县物资贸易中心经理李伟在未经物资局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物资贸易中心的名义将两间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陆风并
    2023-06-10
    376人看过
  • 我国在房屋权属证书颁发方面有哪些规定?
    有下列规定:1.各直辖市、市、县房屋产权发证机关必须在建设部注册,未经注册的单位不得发放房屋权属证书。2.实行房屋和土地统一管理,发放房地产合一权属证书的城市,房地产权属证书暂且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报建设部备案。3.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监制。房屋权属证书包括哪些应如何支取公积金嘉宾:顺驰成都公司副总经理周鹏家住成华区的刘阿姨问:房屋权属证书包括哪些证书?答: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
    2023-07-20
    152人看过
  •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2023-03-03
    129人看过
  • 对开封市关于实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房地产权证请示的批复
    河南省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呈报“开封市关于实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合一颁发〈房地产权证〉的请示的报告》(豫土籍〔1996〕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开封市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机构合一后,根据法律规定,可制作、颁发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合一的证书,但在工作中应继续保留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辅助证种。当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一致时,可核发土地房屋权属的合一证书;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不一致时,为明晰土地、房屋权属关系,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土地、房屋登记后,分别向土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二、凡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应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三、土地房屋权属的合一证书中有关土地权利的内容设置应尽量简洁,土地权利的详细内容应在登记卡上
    2023-06-10
    459人看过
  • 房屋权属有争议房产局颁证违法
    「案情」第三人王某于1988年分三次共向A市房屋开发公司交纳现金17000元,购买商品房一套,于1990年2月15日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当日公证。该房于1989年12月交付使用,由原告张某及其亲属居住,至1993年5月28日原告张某又与另一第三人惠亮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该房由惠亮居住至今。200x年4月第三人王某持公证书及1990年2月15日房屋买卖契约,购房证明向被告A市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书,200x年4月14日由被告房产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了买卖契约,4月27日,被告工作人员到该涉诉房屋现场查勘,第三人惠亮的妻子向被告工作人员说明该房是其购买原告张某的,被告工作人员称有异议可提供证据,却于同日为第三人王某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庭审中,原告认为该房系原告委托第三人王某购买的,被告为第三人王某颁证的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被告认为,该房不能证明是原告所有,其为第三人王某颁证行为合法,在
    2023-06-05
    330人看过
  • 对《关于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实施日期】1997/07/28【颁布单位】(97)建房产字第019号【失效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委:最近一些地方在执行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规定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作出如下说明:一、我司1994年2月7日以建房管字第0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意在制止以出售“一平方米”单位产权为由搞变相集资,扰乱金融秩序和房地产管理秩序的违法违纪活动。此类售房由于没有具体的权属单元界限,不能确定权属范围,买房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给予保障。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我部发文通知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二、对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或其它楼宇分割出售的,如有明确的权属范围和具体的权属界限,不同于搞变相集资的“一平方米”产权出售,应视为正常的房产交易。可以凭买卖合同、售房
    2023-06-10
    334人看过
  • 无法拥有房产证的房屋,如何确保所有权?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获取经济补偿。2、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回购并重新分配。3、无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的,不得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多超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日照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日照农村房屋确权登记没有房产证,但如果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一般就可以继续对该土地进行使用。同时土地拥有权需要政府批准应允,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则需要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土地使用权的延期。我国绝大多数没办房产证,一般拥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了,目前针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块管理,我国土地管理法也存在争议和不完善的地方。关于土地确权问题,因为我国农村办房产证很少,甚至把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作为等同概念。事实上也只有国有土地出让土及划拨的商品房才会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政府在土地管理这块无论是办事程序上,还是法律要求上,农村集体土地比国有土地相对宽松许多。一方面
    2023-07-16
    334人看过
  • 此前房产证还有效吗?是否需换发?
    旧证依然有效,权利随动随换。本着随动随换的原则,也就是房产动了,比如说把房产出让,或者抵押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来办理业务的时候,随着你的房产变更,我们给你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如果你的房产不产生这些改变的情况下,不用过来换发,这些证书还是继续有效的。一、房子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1、原有名字的改变。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方式需要加名,双方办理过户更名,新权利人名字根据相应合同,完税证明加进房产证或者产权证;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2、夫妻房产情况。夫妻不论婚前还是婚后房产,需要增加另一方配偶的名字,凭借结婚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增加。3、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
    2023-04-11
    242人看过
  • 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哪里颁发
    1、《房屋拆迁许可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按照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文本(见附件)统一组织实施。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批内容和程序,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作出申请和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规定。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申请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4、《房屋拆迁许可证》作为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拆迁人要妥为保管,不得擅自涂改、转让,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并登报声明。5、拆迁人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悬挂在拆迁现场办公地点,以备监督、检查。附件:《房屋拆迁许可证》标准文本及填表说明填表说明。一、老房子拆迁,发生催告通知怎么办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
    2023-06-21
    69人看过
  • 购买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效
    毛某系农村居民,在城里购买了卓某正在修建中的拆迁补偿安置统建优惠购房一套,并交付了定金2万元。11月21日,南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房屋买卖无效,卓某返还毛某2万元,双方各承担案件诉讼费2000元。去年4月,出卖人卓某与有关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得两套统建优惠购房的权利,卓某至今没有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没有实际占有该房屋。今年初,毛某以6·8万元购买了卓某协议书中的一套房屋,并交了2万元定金,毛某获得了卓某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复印件。半年过后,房屋价格有所上升,卓某通知毛某房屋不卖了。双方协商不成,毛某将卓某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毛某和卓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的只是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若像这样的房屋买卖被确认有效的话,毛某也可以拿着这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将没有取得所有权或实际占有的房屋卖给他人,这样买空卖空势必会给我国本身就不完善的房屋买
    2023-06-08
    144人看过
  •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但安置房是否仅凭此文件?
    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届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可以落户吗?买了安置房之后是可以迁户口的,只要有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就可以迁移户口。一般情况下安置房5年之内是可以拿到房产证的,如果想要交易就必须从拿到房产证开始,在过5年才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和过户。如果要上户口的话,必须房产面积要再70平米以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
    2023-07-07
    356人看过
  • 房产证有效期是否与颁发时间有关?
    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种证书。今后,人们买房后不用再办理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只需要办理一张不动产权证即可。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按规定,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开始,新的不动产权证就会生效。对于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国土部也作出了解释。“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国土部称,不动产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房产证上已经有房产证,未过户,合同
    2023-07-04
    34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房屋权属登记
    相关咨询
    • 小产权房产证村委会颁发的房产证,村委会颁发的房产证是否是无效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
      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展但是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允许发证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 1953年XX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6
      有一定作用但有历史原因,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房屋转让他项权证上的由谁颁发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9
      由登记机关颁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其他权利后,由抵押人收取。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其他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房产证颁发后可以宣布无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产证颁发之后是不能随意宣布无效的。政府房产监管部门颁发房屋产权证的行为非经行政审判程序,任何其他机关均无权改变其行政行为的有效性,不能撤销或宣布无效。 撤销产权证需要出现法律规定可以撤销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关部门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房产证进行注销,具体房产证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
    • 只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所有权一致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比如地号,土地四至(就是从哪到哪是用来盖你们这个小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产权证。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最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