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土地怎么样设定抵押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21:16:45 344 人看过

一、民法典土地怎么样设定抵押权

民法典中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对于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都不可以进行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民法典中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不得随意设定抵押。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优先受偿吗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

《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属于物权,而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抵押权是优于债权的,这里的债权是普通的债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n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n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n  (三)海域使用权;\n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n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n  (六)交通运输工具;\n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n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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