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是: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一、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4、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5、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二、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会负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三、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
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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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传染毒种扩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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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传染毒种扩散罪才得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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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的毒种扩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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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传染病的毒种扩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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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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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染毒种扩散、传染病菌苗、毒种扩散失控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本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制度。 在整个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传染病菌种、毒种的分离、引进、培养、试验以及传染病菌苗、疫苗的生物制品研制开发、生产使用占据着重要一环。如果疏于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实验、保藏、携带、运输工作进行规范严格科学细致的管理,一旦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失控,则不但无法实现从事这项工作以防治传染病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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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关于传染毒种扩散罪怎么立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3中国刑法传染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违法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致使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2、致使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3、致人重伤或死亡的; 4、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存在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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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立案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的; (二)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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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毒种扩散罪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立案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4达到下列标准传染毒种扩散罪才能立案: 1、行为人违法造成传染毒种扩散,致使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传播或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2、因其违法造成传染毒种扩散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 3、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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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病毒来源:传染病菌种. 毒种扩散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0从事实验、保存、携带、运输感染病原菌种类、毒品种类的人,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引起感染病原菌种类、毒品种类的扩散,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甲类和甲类管理的感染病传播的;(2)乙类、丙类感染病流行、暴发的;(3)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5)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