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工伤保险要去劳动部门报工伤吗
是的,在申请报销工伤保险时,需要先向劳动部门报告工伤事故,这是为了确保工伤事故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
在报告工伤事故后,劳动部门会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然后才能开始报销工伤保险的流程。
二、报销所需提交材料
在申请报销工伤保险时,用人单位需要向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以证明员工受伤的情况和工伤认定结果。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核实受伤员工的身份信息。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以证明员工受伤后的治疗情况和费用支出。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以证明员工受伤后的住院情况。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以明确员工住院期间的费用明细。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以补充和完善报销申请。
三、工伤认定及举证责任
1.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2.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那么举证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那么该事故伤害将被认定为工伤。
以上流程和内容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工伤认定和报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n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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