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限责任,做无限担保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6:02:46 387 人看过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一、对公司的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怎么回事

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先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个人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及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二、担保人必须有相应的连带责任吗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

三、债权人向合伙人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是否都有效呢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的,该主张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债权人只要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即向各合伙人主张权利,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担保责任期限多久无效
    担保责任时间超过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就无效。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则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的,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期间的规定有哪些保证期间的规定: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10年前签字担保现在是有效的吗10年前签字担保现在是否无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保证期间的约定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是五年及以上的,那么担保现在还有效。2、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时需要看主债务是否届满来确定。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并且超过六个月
    2023-03-26
    239人看过
  • 无限连带责任是啥意思,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一、无限连带责任是啥意思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得的是担保物权,所以对于担保物或将其变卖变现得到的价款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订金和保证则不具有优先受偿性。3、担保也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这两种,担保的区别在于担保人是否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到期债务人,确定不能履行其还债义务才可以问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而连带责任担保就不一样,若债务人没有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无论是找债务人还是担保人要求赔偿都是合理合法的。4、譬如说,李某借给吴某20万元,杨某作为一般担保人担保那么债务到期的时候,李某必
    2024-01-29
    150人看过
  •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时间是多久
    一、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时间是多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有约定的除外。1.若保证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限,则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自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内,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主张其保证责任,若在此期限内债权人未向担保人提出请求,则担保人将免除保证责任,不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二、担保期限未约定怎么处理当担保期限未明确约定时,处理方法同样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1.若债权人与保证人未就保证期间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均视为没有约定。2.法律默认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三、担保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担保期限的计算起点依据不同的情形有所不同。1.一般情况下,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了主债务
    2024-08-16
    390人看过
  • 担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担保
    一、担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期限,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担保(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1、是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否则,担保合同无效。但应当明确的是,国家机关既包括各级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又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是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为担保人。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单位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
    2023-05-03
    229人看过
  • 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无需担责
    2012年3月25日,童某向朋友李某借款3万元,借期6个月,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童某于借款当日出具借条一份注明借款事实,并由陈某在借条上签名担保。借款到期后,童某未归还借款。2015年5月20日,多方追讨欠款无果的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陈某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庭审中,陈某辩称,自己为童某提供的借款担保,已经超过时效,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对陈某的诉讼请求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两年的保证期,陈某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于是依法驳回了李某要求陈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2023-06-09
    83人看过
  • 起诉四个人是无限连带责任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连带责任的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或者更多的自然人应当共同承担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上,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和其他潜在的诉讼参与人都有权依法向其中任何一位责任人或者多个责任人提出追责请求。同时,权利人还拥有单方面独立地就连带责任发起诉讼的权益。《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8
    388人看过
  • 无限持股协议是什么意思
    代持协议,是指代持股份、代享股权的委托协议。代理持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真正的投资者不愿意披露自己的身份,也可能是为了避免操作中的关联交易,找他人代为持股,或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或是一些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殊要求。但是,无论目的是什么,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都必须订立持股协议近代以来,法学家在关注个人和社会的基础上,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在商法领域,基于商业活动自由或交易安全的考虑,逐渐区分了私法和公法两个概念。在探讨股权性质和实践中,我们也面临着区分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以确定最终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分析其具体法律关系之前,应该说代持股权的效力是不确定的,代持股权的法律关系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一种关系只涉及两个人,属于属人法的范畴。因此,
    2023-05-07
    376人看过
  • 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什么?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
    2024-04-27
    203人看过
  • 个人外贸畏惧无限责任
    来自山东济南的新上海人朱涵接过编号为00036823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时,就成为新《对外贸易法》实施以来,上海市第一个以个人身份进行外贸经营备案的自然人。朱涵表示,他不久前刚与外商签订了一份3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以个人身份备案登记从事外贸后,今年的外贸出口额有望达到50万美元。这一天是8月13日,离7月1日新《对外贸易法》为个人从事外贸松绑,已经过了1个月又13天。记者在市外经贸委、工商局等部门了解到的信息表明,目前个人从事外贸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与咨询相关情况的踊跃相比,最后进行登记的个人少之又少。并非所有人都像朱涵那么乐观。以个人身份涉足外贸,在不少从业者眼里,仍然存在许多未知的风险。无限责任令人生畏个人从事外贸,需承担无限责任,与目前其他形式相比,在法律上存在的风险要大许多。从事对外贸易方面法律工作多年的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原上海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权说。新
    2023-06-07
    299人看过
  • 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担保责任是怎样的?
    一、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是多久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一般保证中)或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中)保证债权,则保证期间因此而早于约定的期间提前结束,但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结束。即使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仍然可能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担保责任是怎样的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
    2024-01-16
    339人看过
  • 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责任是什么意思
    1、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5-07
    198人看过
  • 假释担保人的限制是什么意思
    一、假释担保人的限制是什么意思假释不需要担保人,只要犯罪分子符合假释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假释期间要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刑法》第
    2023-12-13
    122人看过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群是谁?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多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
    2023-07-21
    127人看过
  • 什么意思是无责任底薪3000
    所谓无责任底薪,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一、发展党员工作有哪六个不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有:不能把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片面理解为“限制发展”,把发展党员计划中的发展数量错误地当作“指标”、“比例”层层下达,要求不许突破或必须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因此,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即不应机械执行,一个也不许超过;也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已列入发展计划,但经过教育考察,证明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能发展。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既要注意维护其严肃性,又要有灵活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经常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坚持入党志自愿原则,决不允许把那些没有入党要求的人拉入党内;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023-03-30
    43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请问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是啥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24
      约定无期限连带担保责任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无限责任是无限期的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借款签字起至借款人还完此次借款为期限的,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借款一年,3年没有还款的话,担保人的责任及义务还是存在的
    •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是哪些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是指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
    • 无限担保期是什么意思?有时间限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0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 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用大白话就是说: 1.连带责任就是,比如说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一般责任就是,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你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
    • 请问债务与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什么意思?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