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由此可见,代位权体现了合同对外效力。即债权人债权的效力不仅及于债务人,而且及于与债务人发生合同关系的第三人。尽管代位权和撤销权同样是针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但代位权和撤销权又是有区别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行使撤销权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代位权针对的则是债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行为,行使代位权,旨在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当然,这两种方式都是合同保全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保全债权、保障债权的实现。
第二,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换而言之,债权一旦产生就当然包含代位权,它随着债权的转移和消灭而发生转移和消灭。在这一点上,代位权与债务人之间的追偿权是不同的。所谓追偿权,通常是在连带之债中某个连带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还了全部债务,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追偿权并不是债权的固有权能,也不是随债权产生而产生的权利,只是因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义务而产生的权利,所以它和代位权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第三,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虽可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但其行使权利,旨在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不是单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行使此种权利。
第四,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
它是在债权中包含的、除请求权以外的权能。此种权能称为保全权能。它不同于请求权的原因在于,在内容上它是为了保全债权,而且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为了保持债务人的财产也可以行使代位权。可见,代位权并不是请求权。由于代位权是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而不是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并优先受偿。因此,它也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实体权利。对此种权利,学者一般认为,属于债权所固有的一种特别权利。
债权人行使的是代位权,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但代位权本身与代位权的客体毕竟不是一回事。代位权的客体是归属于债权人的。却并非是自己债权的直接满足,而是一种对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的制度,是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制度(即共同担保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是要通过这种“共同担保的保全”来实现债权人“自己债权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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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的特征及其性质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1、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我国法律规定,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不允许在诉讼外行使;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利益,只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才能满足其债权。 2、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效力,并非从属于债权的特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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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及其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3《著作权法》中有关使用权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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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2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 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 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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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对债权人有什么作用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7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 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 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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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有哪些含义以及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