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拥有设立遗嘱并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只有具有遗嘱处分能力的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资格,即并非任何人都可设立遗嘱,只有具有遗嘱处分能力的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资格。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须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自然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才能设立遗嘱。
遗嘱能力,也称为遗嘱处分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据法律规定拥有设立遗嘱并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须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自然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行为能力才得设立遗嘱。即并非任何人都可设立遗嘱,只有具有遗嘱处分能力的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资格。有遗嘱能力人是指具有设立遗嘱资格的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 备 遗 嘱 能 力 的 人 应 具 备 哪 些 条 件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具备遗嘱能力的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成年人:遗嘱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3. 精神状况良好:遗嘱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感知和理解自己的行为,并能够自主作出决定。
4. 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即遗嘱人必须是自愿、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5. 遗嘱合法:遗嘱应当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6.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具备遗嘱能力的人应当满足上述条件。如果遗嘱人缺乏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其遗嘱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遗嘱人在制定遗嘱时应当认真考虑,确保满足所有必要条件。
遗嘱能力是遗嘱的必要条件,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良好且意思表示真实的人才有资格设立遗嘱。遗嘱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遗嘱人应当认真考虑并确保满足所有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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