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或平均值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分割。变价分割则是在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最后,作价补偿是指在共有财产分割后,各共有人可以按照其对共有财产的份额获得相应的补偿。
共有财产如果是可分物,就可以进行实物分割。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或平均值对共有财产进行实体分割。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为不可分物而各共有人皆不愿取得共有财产时,将共有物作价出卖,然后对所卖得价金进行分割。作价补偿。
不 可 分 物 共 有 财 产 处 理 方 法 : 出 卖 与 补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33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按份共有财产的出卖与补偿原则。
同时,《民法典》第234条规定了按份共有财产的租赁。租赁期限内,按份共有人可以按照份额使用有关房屋,并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处理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按份共有人可以请求按照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房屋。
在按份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上,出卖与补偿原则和租赁原则共同构成了不可分物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这一规定在维护按份共有财产的权益,平衡各共有人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按份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民法典》第234条规定了按份共有财产的租赁。在按份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上,出卖与补偿原则和租赁原则共同构成了不可分物共有财产的处理方法。这一规定在维护按份共有财产的权益,平衡各共有人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共同财产权益转移的法律规定
227人看过
-
房产证共有人的最新权益规定
135人看过
-
房产共同共有分割的法律规定
11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权益与法律规定的关联
156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产的法律规定
339人看过
-
共有产权房的规定
438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收益具有夫妻共同产权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约定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
-
共有产权房是有房产证的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共有产权房是有房产证的。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共有产权房由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上市交易的条件等,具有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书。
-
资产重组分录的权益有何法律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0以现金清偿债务1、会计处理原则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
-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共利债务是指法院受理破产后产生的债务,包括无故管理产生的费用、债务人不当利益产生的费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以下债务,是共利债务:(一)由于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双方未履行的合同而发生的债务(二)债务人的财产没有因管理而发生的债务(三)债务人因不当利益而发生的债务(四)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发生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债务(五)管
-
共益债务法律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1、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3、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4、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5、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