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9:16:23 228 人看过

一、保安职责:

(一)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职业礼仪:

(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二)着装统一标识齐全

(三)尊老爱幼服务到位

三、职业纪律:

(一)不准饮酒睡觉

(二)不准离岗脱岗

(三)不准打架斗殴

(四)不准粗言秽语

(五)不准索要钱物

四、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五、基本要求:

(一)经保安职业培训,能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

(二)具有保安职业所需的智能、体能和技能,能应急处置安全防范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和危险事件,协助维护现场和救护求助,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三)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礼仪,规范职业用语。能正确使用普通话,听懂上海地方主流方言。

(四)能运用保安职业基本知识、火灾扑救的基本原理、技术防范的作用特点等保安常识,规范和指导日常保安工作,岗位职责明确、环境熟悉。

六、岗位规范:

(一)门卫

1、按时到岗,交接后换岗,坚守岗位不脱岗。保持个人仪表整洁,门岗周围环境清洁。

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乱设摊。

3、对进出小区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的,要规范实行机动车凭停车证进出的管理制度。

(二)巡逻

1、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追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经理,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2、对小区设置的消火栓箱、窨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3、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小区经理。

(三)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发现周界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小区经理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资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小区经理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四)车管

1、正确引导小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业主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车库、车棚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发现车辆门窗未关,漏油、漏水等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对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3、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取小区车辆停放费用,出具正规票据,不准乱收费。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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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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