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多部门联合查处2起假冒专利案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0:11:52 225 人看过

青岛子站讯1月7日,青岛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城阳区科技局立案查处2起假冒专利案件。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接到某专利权人的举报,城阳区多家药店销售假冒其专利的医疗器械,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市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查处。接到举报后,市知识产权局迅速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城阳区科技局取得联系并组成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联合对涉案药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涉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进行了查处。

在专项行动期间,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药店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青岛市知识产权局万晓星城阳区科技局庞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相关文章
  • 专利执法部门对涉嫌假冒专利查处时可采取什么措施
    1、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
    2023-02-06
    392人看过
  • 三起实践中的假冒专利案件
    案例一、2000年7月21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阳谷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周小波因假冒专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称,这是我国新刑法颁布以来判决的全国首例假冒专利案。案例二、2001年6月4日,阳谷县法院一审以假冒专利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河北省霸州怡兆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李树增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据称,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假冒专利罪的第二例判决。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这两个案例中的被告人都被控假冒了山东阳谷玻璃工艺制品厂的专利产品——双层艺术玻璃口杯。而事实上他们的行为只是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的民事侵权行为,并未发生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权人专利号的行为,其自身产品并未加注专利权人专利号,不存在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笔者认为,有关法院正是按照所谓“实质上的假冒”,错误地理解了法律,导致错判。2001年7月1日开始实
    2023-04-27
    465人看过
  • 实践中的三起假冒专利案件
    实践中的三起专利造假案案例一。2000年7月21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阳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晓波因假冒专利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据称,这是新刑法颁布以来我国第一起假冒专利案件案例2。2001年6月4日,阳谷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河北霸州益兆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被告人李书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据悉,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第二次对假冒专利罪作出判决。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两案被告均被控假冒山东省阳谷玻璃工艺厂双层艺术玻璃杯专利产品。实际上,他们的行为只是未经许可对他人专利的民事侵权,不存在未经授权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号的情况。他们自己的产品没有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也没有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提交人认为,有关法院根据所谓的“实质性伪造”错误地理解了法律,导致司法不公。2001年7月1日生效的新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假冒他人专利的具体行为,
    2023-05-07
    277人看过
  • 多部门联合调解一起离婚案
    )“感谢你们给我的小孩送来了抚养费。”咸丰县清坪镇居民刘某在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4800元抚养费时说。刘某与女青年黄某于1991年相识,次年4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8月,黄某外出务工至今,夫妻感情日益淡薄。2010年3月,黄某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刘某不同意离婚。法庭经审理认为,夫妻俩婚初感情较好,黄某外出务工后,双方没有任何往来,时间长达3年之久,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黄某的离婚诉请应予支持。由于小孩长期随刘某生活,为了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小孩随刘某生活为宜。经法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庭遂依法判决:准予黄某与刘某离婚;小孩由刘某抚养并随其生活,黄某按2400元/年给付小孩抚养费。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法律文书生效后,黄某主动一次性将两年的小孩抚养费4800元交到了法庭。当法官通知刘某到庭领取义务款时,刘某称:“我只要孩子不要钱。”于是,承办法官便重新分析了案情
    2023-03-05
    230人看过
  • 多部门联合调解一起离婚案
    )“感谢你们给我的小孩送来了抚养费。”咸丰县清坪镇居民刘某在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4800元抚养费时说。刘某与女青年黄某于1991年相识,次年4月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6年8月,黄某外出务工至今,夫妻感情日益淡薄。2010年3月,黄某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刘某不同意离婚。法庭经审理认为,夫妻俩婚初感情较好,黄某外出务工后,双方没有任何往来,时间长达3年之久,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黄某的离婚诉请应予支持。由于小孩长期随刘某生活,为了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小孩随刘某生活为宜。经法庭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庭遂依法判决:准予黄某与刘某离婚;小孩由刘某抚养并随其生活,黄某按2400元/年给付小孩抚养费。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法律文书生效后,黄某主动一次性将两年的小孩抚养费4800元交到了法庭。当法官通知刘某到庭领取义务款时,刘某称:“我只要孩子不要钱。”于是,承办法官便重新分析了案情
    2023-04-25
    271人看过
  • 南宁市冒充专利行为查处方案
    第二十五条禁止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冒充专利的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接到举报或者发现冒充专利行为,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指定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处。第二十七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二)查阅、复制、登记保存有关冒充专利行为的合同、标记、账册等资料;(三)调查其他有关冒充专利行为的活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二十八条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2023-05-1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
    词条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专利
    相关咨询
    • 假冒专利如何立案侦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2
      (一)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立案标准 本罪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违法所得数
    • 专利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可以执行哪些方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执法方式]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二)采用抽样取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登记保存;(三)现场勘验、检查有关物品、场所和设施;(四)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发票、账簿、标记等资料;(五)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六)调查与假冒专利行为有关的活动。专利行
    • 青岛专门敲诈勒索的立案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因各地经济收入、案件情节、后果不同有所差异,公安机关针对敲诈勒索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所以一般来说敲诈勒索公司财物数额达到两千至五千元以上
    • 假冒专利罪立案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假冒专利罪立案条件是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以及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等,应当立案。
    • 假冒专利罪的立案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0
      假冒他人专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立案诉讼:(1)非法经营金额在20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金额在10万元以上(2)对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3)假冒他人专利2项以上,非法经营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非法收入金额在5万元以上(4)其他情况严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