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装修是不是一种雇佣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51:32 244 人看过

1、装修是雇佣关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就业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如果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并且雇主或分包商知道或应该知道接受合同或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的资格或安全生产条件,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二,雇佣关系和帮工一样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工,给帮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活动。被救助人明确拒绝救助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助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帮助者和被帮助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十四条帮工因帮工活动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救助人明确拒绝救助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因第三人侵害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不能赔偿的,受助人可以适当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合伙人间是否雇佣关系
    一、合伙人间是否雇佣关系1、合伙人之间是合伙关系,不是雇佣关系。2、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中,各合伙人都要提供合伙劳动,都有权执行合伙事务。3、合伙人在合伙中提供劳动是合伙关系的必然要求,不属于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二、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合伙关系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关系,法官一般情况下会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判断: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是当事人间合伙关系的直接证据,书面合伙协议应对合伙人的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作出规定,合伙人在协议上签字合伙即告成立,不以合伙人是否已出资为成立条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登记的,反映出为合伙组织实体和合伙人、出资数额等情况的,应认定当事人间有合伙协议,因工商登记能够反映合伙成立时的初始情况以及变更等情况。3、是否有
    2023-05-06
    84人看过
  • 在服装店卖衣服是雇佣关系吗
    一、在服装店卖衣服是雇佣关系吗在服装店卖衣服是不是雇佣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服装店和卖衣服人员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一般是劳动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
    2023-12-11
    352人看过
  • 如何在装修行业证明雇佣关系存在
    一、如何在装修行业证明雇佣关系存在装修工需要提供劳务合同、书证、物证、电子数据等的材料,证明存在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形成雇佣关系是什么意思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
    2023-11-03
    247人看过
  • 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雇佣关系相比劳动关系来说,很明显的是劳动关系更具有保障性。所以也有些实际上就是雇佣关系的当事人,认为自己也是需要长期的给雇主提供特定的劳动力的,仅从这一点就浅显的认为这和劳动关系根本就没有区别的。其实身处雇佣关系当中的当事人都应该了解清楚,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在我国雇佣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
    2023-04-29
    439人看过
  • 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致的吗以及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什么
    一、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一致的吗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是不完全一致的,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佣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从事雇主授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劳务关系,而雇佣人接受受雇佣人提供的劳务,并且给付约定的报酬。雇主与受雇佣人之间是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配劳动力,双方存在对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不是对劳动者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其责任形式将完全不同,在雇佣关系中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是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自然人之间建立劳务关系后,若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原因造成他人受到损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二、个人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什么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联系是:雇佣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
    2022-07-06
    405人看过
  • 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与该公司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案情】2007年6月1日15时53分某县家具有限公司的雇佣保安人员李某,在厂门口值班时被郑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致使李某重伤。事发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李某受伤后在医院医治共花费487171元。经李某家人请求其工作的某县家具有限公司在支付2万元后,对李某的剩余医疗费用一直拒绝支付。因此李某以某县家具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出现分歧,形成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县家具有限公司是雇佣关系,本案应按原告所主张的侵权之诉处理。本案中李某受雇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李某与该公司系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如果雇员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雇主应该承担雇员受侵害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
    2023-04-29
    258人看过
  •  公司的雇员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老板个人使用车辆一般可视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员工接受老板的管理,从事老板安排的工作,成为老板的成员,从老板领取劳动报酬和受老板保护。老板个人使用车辆一般可视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 法律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紧密相连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而劳动法则是调整这种关系的国家法律。劳动关系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影响。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职业安全卫生等
    2023-08-24
    385人看过
  • 雇佣关系雇主怎样免责
    一、雇佣关系雇主怎样免责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雇佣活动中雇员受伤的,如果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雇主不承担责任,雇主进行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
    2023-06-19
    366人看过
  • 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般来说,我们正式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若是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则称之为工伤,按照相关规定,工伤是需要给与经济赔偿的。而还有一种关系,则是暂时的雇佣,为雇佣关系。那么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当然,两种不同的关系,对应的福利和赔偿标准也是有所区别的。一、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
    2023-04-17
    125人看过
  • 临时找车拉货是不是雇佣关系
    临时找车拉货不是雇佣关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找车拉货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聘用关系和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但是,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又有不同之处,其主要表现:一是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而雇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劳务关系,双方遵守意思自治原则,雇佣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约定,只要不违反社会公
    2023-04-03
    290人看过
  • 工作关系和雇佣关系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约定以外,劳动法还强制性的做出了规定,劳务关系的双方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四点区别,分别是: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
    2023-07-12
    448人看过
  • 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则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二、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如下:1.受调整的法律不一样、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有纠纷时要先仲裁再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纠纷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3.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而
    2023-08-16
    280人看过
  • 包工头与工人是雇佣关系吗
    包工头与工人的关系具体要看包工头的性质。1、如果包工头有注册成为一个建筑公司,就是一个法人的形式,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出现劳动纠纷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2、如果这个包工头只是一个自然人(不具备法人的条件),那么两者的关系就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于民法的调整范围,故雇佣关系一旦出现纠纷,就只能通过调解或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一、雇佣关系的法律规定有是哪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
    2023-02-09
    270人看过
  • 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
    一、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
    2023-06-17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家庭装修合同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争议比较大。这两种合同最主要的区别是承揽合同以工作的结果为目的,而提供劳务不过是达到结果的手段,如果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结果,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雇佣合同中是否达到一定的工作结果并非合同的主要目的,只要雇员提供了劳务,雇主就应当给付报酬。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风险负担不同。雇佣合同中雇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由雇主承担责任,如雇主对雇
    • 公司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04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员工在公司里上班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 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算非雇佣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