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57:20 59 人看过

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7、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有什么

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如下:

1、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的组织,是通过法律拟制的人,不具有生命等其他生物的自然属性;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自成立之时起就同步享有的,而自然人取得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取得的时间并不同步;

3、法人的产生、发展消灭都是由法律所决定的。

一、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二、法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保险人有哪些权利可以解除合同
    只要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就不能任意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的话,保险人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有意隐瞒事情真相影响到保险人作出的决定的;2骗保行为;3、投保人等有意制造保险事故的;4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5、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要赶快通知保险人,这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收回保险单、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二、除下列情况外,不得接受投保人解除合同的申请:(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四)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办理合同解除手续时,投
    2023-07-05
    132人看过
  •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应设置期限(1)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研讨会,对保险合同纠纷中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是否应有期限限制问题进行探讨。与会专家表示,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法》规定,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即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且这种合同解除权没有期限限制。由于合同解除权没有限制,在实践中不排除保险人滥用解除权的可能,即不管被保险人缴了多少年保费,保险人随时都有可能以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解除保险合同。今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北京律师李滨因对此条款有异议,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保险合同(详见本报7月27日A2版《北京律师告保险公司要求承认不可抗辩条款惯例》)。被保险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行使解除权是否应有期限的限制呢?近日,北京市朝阳
    2023-06-09
    262人看过
  • 保证保险保险人的追偿权、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即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相应地,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即可解释为:在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后果分析,合同解除权依解除权人单方的意志即可发生效力。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除权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意外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从而避免或减少利益损失。但是,也应该看到,合同解除权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权利,因为解除权人一旦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合同即应归于消亡,对方当事人想要履行合同也不可能,这必然降低履约效益,给社会经济循序带来负面影响。也正因如此,学者们指出,法律对解除合同必须采取慎重态度,合同解除权有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对不同的解除权其行使条件和要求是不一样的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2024-01-30
    1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突然被解除,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没有过错同时又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其中有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当事人;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2020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2023-07-14
    386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
    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三、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除本法第65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保险费不予退还。四、《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
    2023-08-09
    251人看过
  • 商标权益保护:自然人的权利
    自然人有权申请商标。而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共同申请,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条还规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同一商标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注意下列事项:(1)个体工商户可以
    2023-07-13
    252人看过
  • 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期限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且需要在约定保险标的发生双方约定情形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形而发生解除或终止。一、什么是保险合同之中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
    2023-03-19
    454人看过
  • 合同自然解除要赔偿吗
    一、合同自然解除要赔偿吗(一)除了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本人不续签,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一)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签,而劳动者自己选择不续签,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不愿续签或者公司要求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续签,是可以追究公司的赔偿责任。(二)赔偿金的赔偿金额,是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跟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有关联,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三)另外,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出具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
    2023-06-15
    325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限制是否超过两年?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通常不得解除。然而,根据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外,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超过两年,投保人可以解除,而保险人通常不得解除。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2023-08-27
    198人看过
  • 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限制吗
    一、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限制吗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会受理限制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最基本的权利,从出生时开始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四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二、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一)主体的平等性我国公民的平等性,主要表现为:1.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民族、种族,性别、年龄、职业,政治态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职务高低、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等方面有何差异,但他们在民事权利能务方面都是平等和无区别的。2.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3.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其合法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都有权依法向人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
    2023-04-19
    134人看过
  • 限制高消费令对自然人的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不得在星级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5、不得出国出境;6、不得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7、被限制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一、要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第一、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的原因。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并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偿还相应的债务,在执行法院向其发出执行通知后仍未履行,此时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第二、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操作方式。第一种解除方式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院提供
    2023-04-02
    464人看过
  • 自然人除了人身权还有哪些权利
    自然人除了人身权利外,还有财产权利和其他的合法权利,如知识产权、继承权等。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一、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利有哪些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姓名
    2023-03-02
    445人看过
  • 通过限制人身自由解除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一、撤销合同如何手续?可以撤销合同的条件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属于合法吗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是合法的。但是不能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
    2023-02-13
    491人看过
  • 解除合同抗辩权的行使限制
    可以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但是要给与对方一定时间段的履行期。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何区别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1、两种抗辩权的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双方的履行利益,双务合同中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的抗辩,而是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双方有权同时行使抗辩权,无论双方合同的顺序如何,先行使抗辩权,后行使人有权在双方合同中行使。4、产生差异: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于要求同时履行,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于一方要求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
    2023-07-16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自然解除是何状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自然终止是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即续保。但是,这里所指的续保并不意味着保险期限的延长或是原保险合同的继续,而是另一个新的保险合同的签订。
    • 如何解除自然人借款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5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特殊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二、借款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有什么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4
      个人借款合同样本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 保险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30
      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的诚信合同,《保险法》还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有权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殊权利。当然,大多数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接触保险合同。二、《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 投保人解除合同限制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投保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保险合同投保人的一项特权,与普通民商事合同有较大的不同。《保险法》之所以作出这样规定,其法理是: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性合同,投保人为保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