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去哪里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权(比如工作地在A地,单位在B地)。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我们可以就劳动争议向工作地的A地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用人单位,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归属地
指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住所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资场所地。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总公司派员工到分公司劳动关系的归属是怎样划分的
1、如果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如果这两个公司分别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则可判定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工资由另一个公司发放的,企业有义务理清这种劳动关系,先终止再与工资发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果未及时处理这种劳动关系,一旦发生诉讼,两家公司应同时成为诉讼主体。
2、如果员工由母公司派到子公司,劳动关系还在母公司,人员管理在子公司,这种情况视作“人员借调”,属于“外派”方式。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必须明确约定分别对该员工承担哪些义务: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责任主体、享受福利标准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分担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归属指的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单位所在地叫做用人单位住所地,而实际发放工资、工作的地方为合同履行地。单位所在地和事故发生地点、公司不同,再发生劳动事故就容易出现管辖范围、责任方面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有劳动关系争议可以申诉。
-
劳动仲裁是否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申请
305人看过
-
发生事故时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不是工伤
405人看过
-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在工伤发生地吗
425人看过
-
管辖地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476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归属是啥
125人看过
-
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
370人看过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
劳动关系确定了是在事故发生地做还是地做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关键是看你的工伤保险(与社保捆在一起缴纳的)是在那里缴纳的,就到那里办工伤认定,估计是在公司注册地的人社局,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看看人社局名单中有无你的姓名就知道了
-
申请是向事故发生地申请还是向单位所在地申请?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
-
劳动仲裁是否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申请?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做还是在发生意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人社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向统筹地区(参保地)人社局提出,职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进行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参保的,在用人单位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
-
是按照事故发生地还是单位所在地?有没有相关规定?没买保险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法律规定,是按照参保的统筹地区的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