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简介一、初始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
(一)商品房备案登记1、申请书;2、立项批文;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房屋竣工验收材料;7、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9、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经济适用住房备案登记除提交商品房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物价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文件。(二)个人购买商品房权属登记1、申请书;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3、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建设部统一监制);4、有效的售房发票;5、契税完税凭证;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三)新建私有房屋初始登记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5、房屋竣工验收材料;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四)单位新建房屋初始登记1、申请书;2、立项批文;3、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材料;8、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9、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二、转移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一)房屋买卖(含拍买)权属登记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房地产交易部门过户审批材料;4、契税完税凭证;5、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或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二)房屋赠与权属登记1、申请书;2、赠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关系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5、赠与合同和公证书;6、契税完税凭证;7、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产权人关系证明;8、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三)房屋继承权属登记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公证书;6、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7、遗嘱或遗嘱证明;8、享有继承权人放弃房产继承弃权书;9、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10、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11、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12、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四)房屋分割权属登记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房产分割协议、分割明细表;5、公证书;6、契税完税凭证;7、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8、企业法人析产的批准文件协议资料;9、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五)房屋合并权属登记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5、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7、其他所需证明资料。(六)房改房权属登记1、申请书;2、房屋权利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房改部门批准的出售公有住房个人资格审批表;4、有效的售房发票;5、住房产权证明书;6、部分产权证书或产权界定卡;7、原单位房屋所有权证;8、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资金结算及办理产权证结算单;9、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分户结算审批表;10、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七)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1、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售房发票;4、购房卡;5、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三、变更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1、申请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4、批准变更文件;5、公安部门户籍证明;6、法定代表人或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7、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8、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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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分割遗产首先应当贯彻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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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分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8分公司设立登记,应该先准备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等,再去相关部门进行填写表格,进行登记。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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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第4条简介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商事登记机关,负责商事主体的登记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商事主体相关经营项目的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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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外资企业登记证管理办法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2关于外资企业登记证的管理办法如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申请、授予、履行及监督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外国(地区)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执行外资产业政策的企业,其登记管理权的授予和规范,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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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简介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企业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企业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依法提交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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