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如何判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4:40:36 352 人看过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一、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

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一、概念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非法搜查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制作血液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构成
    行为人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的内容有哪些?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2023-07-26
    169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致事故案件,罪犯判刑时间长短如何?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具体包括哪些要素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素:(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2023-07-03
    490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构成了什么罪名
    刑法没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只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该罪由以下要件构成: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是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一、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有哪些?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主要包括:1、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二、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多久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
    2023-03-27
    277人看过
  • 制作血液制品时犯哪些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为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上为过失。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采集、供应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二)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或者将含有上述病原微生物的血液用于制作血液制品的;(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材,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造成传染病传播危险的;(四)违反规定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五)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规
    2023-07-15
    432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什么刑法规定
    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供血产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2、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严重身体危害;3、其他危害他人健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
    2023-08-06
    137人看过
  • 强迫卖血罪非法采集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是血液犯罪,但两罪在犯罪构成上有严格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本罪侵犯的是三种直接客体,而后者则仅侵犯了两种直接客体,没有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等人身权利。(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强迫的行为,而后者则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即前者是将血液非法地作为商品加以出卖,而后者则没有作为商品出卖血液,而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血站,拉自采供血液。(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后者是危险犯。(4)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也不同。(5)处罚的严厉程度不同。本罪由于在立法上与非法组织卖血罪一样,采用了转化犯的立法技术,故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后者没有这一立法特点,故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
    2023-08-14
    319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主体不同。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2、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一、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1、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3)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
    2023-02-28
    212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最新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这样的: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对单位处罚金。该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一、中国新刑法血液制品用途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什么要素会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要素:一、客体: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二、客观: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三、主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四、主观:过失。
    2023-03-18
    335人看过
  • 血液制品供应事故的刑法分析
    自然人犯本罪的,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条件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3、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
    2023-07-11
    111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怎么构成非法供应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怎样判刑?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
    2023-07-28
    343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判多长时间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非法供应血液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刑法规定,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二、中国对采集血液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对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供应血
    2023-02-23
    156人看过
  • 中国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一)血站未用两个企业生产的试剂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
    2023-06-17
    101人看过
  • 理解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含义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者生产血液制品的单位,应当预见本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他人健康受损的后果。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
    2023-07-07
    412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具体犯罪行为是什么?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作为犯罪客体;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一般怎么判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8-1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有哪些内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的量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4
      血液对于人体来说十分重要,许多疾病在治疗过程中都需要用到血液制品。但制作血液制品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并有严格的操作规范,如果没有相关资质却制作血液制品,会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有哪些内容。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的内容有哪些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血液制品非法制作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19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法判决不及格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判多久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