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一、仓储合同定义及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法律特征有:1、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2、合同的对象仅为动产;3、为诺成合同;4、为不要式合同;5、为双务、有偿合同;6、有仓单。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二、实践合同有哪几种呢
目前我国的实践性合同主要有以下四种:
1、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4、借用合同
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
三、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務的合同。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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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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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款单务合同是否属于保管合同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3保管合同不是单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 所以,从以上概念界定可以看出,保管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属于双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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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规定单务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71、担保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2、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不同,抵押可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 3、该财产称之为抵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抵人,享有抵权的人称之为抵权人。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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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用的单务合同是不是属于单务合同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2适用。符合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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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7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存在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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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属于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1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